改變對話方式-培養孩子的問題解決力

下學期網路讀書會研讀的圖書是"培養孩子的問題解決力"(世茂出版),希望各位伙伴利用寒假看一看這本好書喔!如果有想要討論的題目請在本文迴響留言.也歡迎路過的網友參與討論,以下是書中摘錄的內容

§內文1

=第二章=
四種教養風格

假如我們改變自己與孩子對話的方式,
將從而改變他們對我們、其他孩子、以及自己的說話方式。

當父母希望改變孩子的行為時,他們會說什麼?在多年來傾聽及研究父母的處理方式之後,我已經獲得一個結論,大部分的時間他們都會訴諸於以下三種策略中的一種:他們會使用威權、建議、或是說明。

當我們試圖改變孩子的行為時,我們採取的每一種方式顯然都會落入以上三種窠臼的其中一種。有時我們也會同時使用這三種方法中的兩種或三種。儘管如此,透過這個放大鏡來檢視自己的行為還是很有幫助。此舉將有助於我們瞭解我在《培養會思考的小孩》中介紹過的「問題解決法」對於青春期之前的孩子有何獨特的重要性。

我們就來探討父母最常使用的三種方法。

第一種:威權法
使用這種方法的父母認為,只要態度強硬並將自己的意願加諸在孩子身上,就能夠影響孩子的行為。他們將自己視為獨裁主義者,並經常:

‧大吼大叫,彷彿只要音量夠大就能掌控孩子的注意力
‧使用輕蔑、羞辱的譏諷式語言,譬如:「你就是太笨 了,才必須再做一次!」
‧使用重複性、誇張性的問話方式,譬如:「我要跟你 說多少次…!」
‧使用體罰,包括打手心,或是打屁股

「威權法」可能會讓孩子順從你的要求,但卻會剝奪他們個人的權力感,也會讓他們感到憤怒及挫折,而無法讓他們對自己的行為感到驕傲。由於人類都需要覺得對自己的生活有控制感,在家中無法體驗到控制感的孩子會往他處尋求。他們經常就會在一個比較安全的環境中尋求權力,譬如:學校。他們於是會在學校將自己在家中受到的待遇發洩到其他孩子身上。就像茉莉.史特勞斯以及布萊恩.巴伯指出的,這是孩子變得具攻擊性的原因之一。受到父母輕視的孩子相信,感到強大的方式(變得像父母一樣有權力)必須經由削弱其他人的力量才能達成。雖然不是所有使用「威權法」的父母所養育出的孩子都會變成具攻擊性,喬治.巴特許等心理學家卻都描述,大部分具攻擊行為的兒童都有主要以威權法來教養孩子的父母。

更何況,大吼大叫及打屁股的方式會發送一種訊息給孩子:這些是可以被接受的情緒表達方式。莎拉的父親聽到她對著四歲的弟弟尖聲大叫,並因為他在她寫作業時「纏著」她而罵他。她的父親於是大聲喝止:「我要告訴妳多少次,妳不能用那種態度和弟弟說話!現在回到妳的房間,反省一下自己的行為!」假如莎拉此時有在想什麼,很可能就是在思考如何報復。或許也正在納悶,為什麼她的父親對她大吼大叫就沒關係,但她對弟弟大吼大叫就不行。在房間裡,她也可能會順理成章地獲得一種結論,即便她的父親告訴她不能大吼大叫,但大吼大叫其實是沒關係的。

然而,最可能的情況卻是莎拉完全無法產生其他想法。她可能覺得必須自我保護,也希望能將她父親的厲聲斥責關在門外。她並不關心他究竟說了些什麼,所有的話都雜亂地混在一起,變成一種言語上的攻擊。

短期而言,這種管教方式似乎能奏效,莎拉很可能會變得很順從,並停止咒罵弟弟的行為。但事實上,她改變的原因遠比她表面上可能有的改變來得重要。在她的內在,她的心意並未改變(她對於自己為何不應該大吼大叫仍然不瞭解),而且也尚未開始試著瞭解她自己或是弟弟的感受。她僅僅只是停止了大吼大叫的行為,因為她不想再被父母斥責。使用「威權法」的父母表面上像是達到了他們的目標,但往往卻必須付出極高的代價,因為這種方式只會讓每個人感到憤怒、無力以及挫折。

有些孩子對於權力的主張則有不同的反應—他們會變得無動於衷,表現得像是他們一點也不懼怕懲罰。以發洩怒氣的方式來得到他們渴望的事物或是緩和挫折感極為重要,因此他們學會忍受任何暫時的痛苦,以期望達成這些目標。一旦發展到這種階段,他們的行為可能會變得完全無法加以控制。莎拉的父親言語上的攻擊及宣洩的怒氣很可能將無法對她造成任何影響了。她根本不加以理會。

請思考這種結果的意涵。假若她對於被大聲斥責再也不在乎,她又怎麼可能會在意自己的弟弟被她大吼大叫時心裡的感受呢?這種「威權法」實際上可能反而會讓孩子無法培養出同理心,而就像我們將會看到的,同理心是學習問題解決技巧的先決條件。事實上,所有具備重大意義的改變都起因於孩子對他人感同身受的能力。最顯著的情形是大部分攻擊性的孩子都沒有同理心的感受。

有些孩子則會以不同的方式因應「威權法」。以唐娜這類孩子來說,他們可能純粹只是畏縮,害怕受人矚目。即便以一種「關愛」的方式來使用這種「威權法」,孩子也並不一定能體會到父母意圖表達的關懷。舉例來說,從上幼稚園開始,唐娜的父親就試著在打屁股的同時告訴她:「我很愛妳的」來緩和唐娜的感受。但就像我們將看到的,唐娜只感受到權力;至於他說的:「我很愛妳的」則只讓她感到困惑。到最後,她還是和莎拉一樣感到不被賦權。

第二種:建議法
有些父母在看到孩子發生衝突時,會提供建議。假設莎拉的父親在女兒對她弟弟大吼大叫時使用這種方法,他可能會說:「妳只需溫和地要求他不要吵妳就好啦。」或是,「告訴弟弟妳正在做功課,妳等一下會跟他玩。」現在看起來這些建議都極為合理。但問題不在於莎拉的父親說了什麼。「建議法」的真正問題在於父母代替孩子思考。

比方說,八歲的瓊安因為朋友瑞塔不跟她玩,所以每天都氣嘟嘟地回家。瓊安的母親急著想幫她,因此就說:「妳何不告訴她,妳想邀她一塊兒去游泳?」當瓊安回來跟母親說,瑞塔不想去游泳時,她的母親還是不願放棄,緊接著說:「也許她會喜歡來家裡玩,我們可以租個影片來看。」但假若瑞塔還是對此興趣缺缺,會有什麼結果呢?瓊安可能會覺得自己彷彿無技可施。而面對她母親熱心的建議,她也一直沒有機會想出自己的解決方法。

當父母和子女間出現問題時,「建議法」也經常會被派上用場。譬如:當孩子推諉不願意做家事時,許多父母就會乾脆建議:「你可以試著在放學回家後,盡速將這些家事完成,就不用牽掛啦。」孩子也往往會嘀咕著說:「我必須先做我的作業啊,不然會寫不完。」父母此時如果將這種回答當成是頂嘴,就經常會轉而使用「威權法」。而在此同時,這些家事還是沒有完成。

偶爾提供建議的確能對面臨新問題的孩子產生幫助。但是,假如父母積極地幫孩子想解決辦法,孩子則會變得很被動。假如經常使用這種方法,更可能會抑制孩子的思考過程、自我表達能力以及情感。有些孩子的反應可能會在未徹底思考的情況下盲目地尋求及採納其他人的意見,而也有些孩子(就像莎拉)可能就會在爸媽不在身邊時選擇攻擊性的解決辦法。雖然比起「威權法」,「建議法」能夠產生較為正面的影響,但假如孩子能夠被賦予技巧及自行決定的自由,他們還是比較可能按照自己的解決方式來處理。

第三種:說明法
許多父母瞭解,光是對子女建議某種行動方案還是不夠,因此他們會努力提供說明。尼可拉斯的母親有時就會說:「每當你用那種方式跟妹妹說話時,她都覺得很氣憤。」以及「我對於你用那種態度跟妹妹說話也覺得很生氣。」

如同湯瑪斯.高登在他的經典著作《父母效能訓練》(Parent Effective Training) 中所提出的看法,現在使用「我訊息」來對孩子說明事情極為普遍,許多教養專家也推崇這種方式。儘管這種說話方式比起類似「你讓他難過」的說法較不會導致孩子有愧疚感,終究還是不能產生任何成效,因為父母此時也再次扮演了積極的角色,而孩子還是淪為被動的一方。他們未被鼓勵參與對話,而是被要求只能聽話。而儘管尼可拉斯的母親也會對她兒子談有關感受的問題—解決問題極為重要的一環,但光是她一個人在說,而且也沒人在注意聽。

我已經聽過許多父母說,他們在孩子犯錯時並不會懲罰他們,反而是跟他們討論他們做錯的事。有一位母親就說:「我從未體罰我的女兒或對她大聲說話;我都跟她講道理。」當我要求她舉例說明時,她說:「當蜜亞在學校打架時,我都會告訴她,這樣她就交不到朋友了。」然而蜜亞依舊會跟別的小朋友打架。

另一個類似的情況,九歲的傑夫在弟弟玩他的模型飛機時會非常生氣,甚至還會動手打他。而傑夫的父親此時都會說:「假如你再打弟弟,你可能會把他弄傷。」,或是「你弟弟在你打他時覺得很難過。」

傑夫總是點頭,彷彿他瞭解一般,但他還是繼續對弟弟動粗。傑夫的父親和蜜亞的母親都對這種情形大感不解。他們無法理解為什麼孩子無法改變自己的行為。但這正好闡明了「說明法」的第二種問題:父母永遠無法確保自己是否將訊息傳達給了孩子。

最後一點,「說明法」並不足以解決問題,因為孩子最終會無視於父母的苦口婆心。他們會開始覺得自己彷彿對每種說明都已經聽過無數次了,因此也沒必要再注意聽了。結果,即便這種方式比起「建議法」更有技巧些,卻還是無法產生任何成效。以上內容轉貼自博客來網路書店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412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