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解決法(ICPS)的親子對話

假設有一天當蜜亞告訴母親,她又在學校跟別的小朋友打架了,而她的母親嘗試使用一種新的處理方式。她不再提出常掛在嘴上的那種言論 (「假如妳再打其他小朋友,妳就交不到朋友了」),她反而是問蜜亞:「妳認為這些小孩在被妳毆打後可能會說什麼或做什麼呢?」

假若傑夫的父親也不再說:「你弟弟在你打他時會覺得很難過」,反而是問他:「你想弟弟被你打的時候有什麼感覺呢?」或是,「如果弟弟在沒經過你的同意下就拿走你的東西,你能想出用什麼不同的方式來告訴弟弟嗎?」

這種情況下,以上這兩個小孩都比較不可能再茫然地點頭,而且在談話的過程中置身事外了。對他們拋出這些問題,鼓勵及指引他們變成討論過程中的積極參與者。換句話說,「問題解決法」是唯一能讓父母與孩子一起參與真正對話的方式,而不再只是一個人在唱獨角戲。

瓊安的母親原本建議女兒可以邀請同學和她一起玩,現在則改採「問題解決法」。她要求瓊安自己想出解決辦法。

一天下午,瓊安回到家時滿臉笑容:「媽咪,瑞塔今天有跟我玩呢。」

「妳做了什麼呢?」她的母親問她。

「我表演轉圈給她看,於是她希望我能教她。」

瓊安對於能想出自己的方法覺得十分得意!

現在讓我們將以上四種方法套用在另一個父親和他十一歲的兒子間出現的問題上,並比較四種方法的成效,這個十一歲的兒子德瑞克希望有一輛十速腳踏車。他們之間的對話從「說明」為什麼他不能有這輛腳踏車開始,接著這個父親又「建議」他可以採取的方法。

德瑞克:「奇普今天得到了一輛十速腳踏車。」

父親:「這樣啊。」

德瑞克:「我什麼時候也能有一輛呢?」

父親:「我們以前就討論過這件事了呀。你還太小了。」

德瑞克:「我比奇普還大呢。」

父親:「奇普比你壯,他也許能控制好車子。」

德瑞克:我可以騎得比他好。」

父親:「你現在就有一輛很棒的腳踏車了呀。你為什麼不騎這輛腳踏車和其他朋友一起去玩呢?」

德瑞克:「我想要和奇普一起騎車。」

(這位父親努力想用這種方式來打消兒子的念頭。即便他有詢問:「為什麼…?」卻並不是真的在提出問題。他只是在告訴兒子他認為他應該怎麼做。)

父親:「聽好,在我們家附近這種小巷弄中騎十速腳踏車,會佔用太多路面,速度也太快了。真的是太危險了。我努力想給你我負擔得起的任何   物品,但這種東西對像你這種體型的男孩來說,   真的太危險了。等你再長大一點,也更壯一點   時,我再幫你買一輛。」

(德瑞克完全不理會父親的說法,因此充耳不聞。他只理解一個事實:「我不能擁有我的腳踏車了。」)

德瑞克:「你從來就沒給過我什麼東西!」

父親:「不可以跟我頂嘴。我已經告訴你為什麼你現在不能有一輛十速腳踏車,而我也不希望聽到你再提起這件事。」

就像許多用冗長的說明與建議來勸說孩子的父親一樣,德瑞克的父親也覺得很氣惱,因為他認為「德瑞克老是不聽話」由於心中滿是怒氣與挫折感,他完全停止了對話。而德瑞克也覺得氣憤與受挫。

如果德瑞克的父親學會使用「問題解決法」,就會轉變成以下情形。

父親:「我知道你很想買一輛十速腳踏車,但我希望你再考慮一下這件事,而我也將會協助你。」

德瑞克:「你會買一輛給我嗎?」

父親:「是的,但時候未到。你能想出我為什麼不希望你現在騎一輛十速腳踏車的原因嗎?」

德瑞克:「不行!」

父親:「你和奇普體型一樣,還是不一樣?」

德瑞克:「不一樣。他比較高大。但我可以騎得比他好。」

父親:「我知道你會這麼想。但假如你騎一輛過大、速度也過快的腳踏車,在這些車流量很大的小巷弄中行走,可能會發生什麼事呢?」

德瑞克:「沒什麼啊。我會很小心的。」

父親:「你怎麼知道你不會一不小心就閃神呢?這樣的話會發生什麼情況呢?」

德瑞克:「我可能會摔倒,然後也可能會受傷。」

父親:「假如發生這種意外,你會有什麼感受?」

德瑞克:「很難過。」

父親:「而媽媽和我對於發生這種意外又會有什麼感受呢?」

德瑞克:「難過。」

父親:「還會發生什麼結果呢?」

德瑞克:「我可能會被車撞到。」

父親:「你希望發生這種事嗎?」

德瑞克:「不希望。」

父親:「你現在能怎麼做才不會讓自己發生摔倒及受傷的情形,或甚至是被車撞上的後果?」

德瑞克:「等到我再長大一點時再騎。爸,也許我現在可以騎一輛三速腳踏車。那種還是比我現在騎的這輛舊車要好多了。」

父親:「這倒是值得考慮。我們找時間去腳踏車店研究一下這幾種車,假如安全性沒問題的話,那將是解決這個問題的好方法。」

這位父親並沒有向兒子提出建議與說明,反而是讓他徹底思考這個問題。而德瑞克由於被要求評估可能會發生的後果,他也因此對各種情形有了深入的瞭解─因為是他自己想出來的。而他的父親最後也沒有演變成中斷與德瑞克的談話,反而是傾聽兒子的解決方法,假如安全方面沒問題的話,他也願意接受兒子提出的方法。

德瑞克的父親藉由提出思考性的問題來使用「問題解決法」並獲致其最大的效益。他幫助兒子致力於四種重要的技巧,而這幾種技巧也正是所有優秀的問題解決者所急需的:

‧對自己感受的敏銳度
‧對他人感受的敏銳度
‧察覺行為的後果
‧認清一項問題可能有的變通性解決辦法

這種思考方式也有助於德瑞克學會對自己渴望的事物耐心等候─這種思考方式本身更是一種極重要的生活技巧。整體而言,這段對話讓德瑞克對自己及自己想出的新的解決方法感到自豪。而他的父親也為他感到驕傲。

也許有一段中國明訓可以適切地表達這種特殊意義:

不聞不若聞之,聞之不若見之;
見之不若知之,知之不若行之;
學志於行而止矣。

乍看之下,「問題解決法」似乎過於複雜,也很費時間。但不妨思考一下,假如你不使用這種方法,你必須花多久時間才能改變行為─或是否真能改變,當德瑞克的父親使用「說明法」時,他曾說:「我們以前就討論過了呀。」即暗示了他和兒子之間一直存在著某種問題。然而等到德瑞克能自己想出解決辦法時,他的行為就幾乎在頃刻間改變─而最棒的是,這種改變還很有可能將持續下去。

以長期而言,使用「問題解決法」還能節省時間。一旦掌握這種方法之後,對話的過程就可以大幅縮短。舉例來說,當德瑞克希望在上學日的某一天晚上和朋友外出而必須晚歸時,他的父親就可以簡單地說:「這種做法適當嗎?」接著再說:「你能夠想出一個不一樣而且適當的做法嗎?」不到三分鐘,德瑞克就能想出一個折衷的解決方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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