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解決法(ICPS)的親子對話

假設有一天當蜜亞告訴母親,她又在學校跟別的小朋友打架了,而她的母親嘗試使用一種新的處理方式。她不再提出常掛在嘴上的那種言論 (「假如妳再打其他小朋友,妳就交不到朋友了」),她反而是問蜜亞:「妳認為這些小孩在被妳毆打後可能會說什麼或做什麼呢?」

假若傑夫的父親也不再說:「你弟弟在你打他時會覺得很難過」,反而是問他:「你想弟弟被你打的時候有什麼感覺呢?」或是,「如果弟弟在沒經過你的同意下就拿走你的東西,你能想出用什麼不同的方式來告訴弟弟嗎?」

這種情況下,以上這兩個小孩都比較不可能再茫然地點頭,而且在談話的過程中置身事外了。對他們拋出這些問題,鼓勵及指引他們變成討論過程中的積極參與者。換句話說,「問題解決法」是唯一能讓父母與孩子一起參與真正對話的方式,而不再只是一個人在唱獨角戲。

瓊安的母親原本建議女兒可以邀請同學和她一起玩,現在則改採「問題解決法」。她要求瓊安自己想出解決辦法。

一天下午,瓊安回到家時滿臉笑容:「媽咪,瑞塔今天有跟我玩呢。」

「妳做了什麼呢?」她的母親問她。

「我表演轉圈給她看,於是她希望我能教她。」

瓊安對於能想出自己的方法覺得十分得意!

現在讓我們將以上四種方法套用在另一個父親和他十一歲的兒子間出現的問題上,並比較四種方法的成效,這個十一歲的兒子德瑞克希望有一輛十速腳踏車。他們之間的對話從「說明」為什麼他不能有這輛腳踏車開始,接著這個父親又「建議」他可以採取的方法。

德瑞克:「奇普今天得到了一輛十速腳踏車。」

父親:「這樣啊。」

德瑞克:「我什麼時候也能有一輛呢?」

父親:「我們以前就討論過這件事了呀。你還太小了。」

德瑞克:「我比奇普還大呢。」

父親:「奇普比你壯,他也許能控制好車子。」

德瑞克:我可以騎得比他好。」

父親:「你現在就有一輛很棒的腳踏車了呀。你為什麼不騎這輛腳踏車和其他朋友一起去玩呢?」

德瑞克:「我想要和奇普一起騎車。」

(這位父親努力想用這種方式來打消兒子的念頭。即便他有詢問:「為什麼…?」卻並不是真的在提出問題。他只是在告訴兒子他認為他應該怎麼做。)

父親:「聽好,在我們家附近這種小巷弄中騎十速腳踏車,會佔用太多路面,速度也太快了。真的是太危險了。我努力想給你我負擔得起的任何   物品,但這種東西對像你這種體型的男孩來說,   真的太危險了。等你再長大一點,也更壯一點   時,我再幫你買一輛。」

(德瑞克完全不理會父親的說法,因此充耳不聞。他只理解一個事實:「我不能擁有我的腳踏車了。」)

德瑞克:「你從來就沒給過我什麼東西!」

父親:「不可以跟我頂嘴。我已經告訴你為什麼你現在不能有一輛十速腳踏車,而我也不希望聽到你再提起這件事。」

就像許多用冗長的說明與建議來勸說孩子的父親一樣,德瑞克的父親也覺得很氣惱,因為他認為「德瑞克老是不聽話」由於心中滿是怒氣與挫折感,他完全停止了對話。而德瑞克也覺得氣憤與受挫。

如果德瑞克的父親學會使用「問題解決法」,就會轉變成以下情形。

父親:「我知道你很想買一輛十速腳踏車,但我希望你再考慮一下這件事,而我也將會協助你。」

德瑞克:「你會買一輛給我嗎?」

父親:「是的,但時候未到。你能想出我為什麼不希望你現在騎一輛十速腳踏車的原因嗎?」

德瑞克:「不行!」

父親:「你和奇普體型一樣,還是不一樣?」

德瑞克:「不一樣。他比較高大。但我可以騎得比他好。」

父親:「我知道你會這麼想。但假如你騎一輛過大、速度也過快的腳踏車,在這些車流量很大的小巷弄中行走,可能會發生什麼事呢?」

德瑞克:「沒什麼啊。我會很小心的。」

父親:「你怎麼知道你不會一不小心就閃神呢?這樣的話會發生什麼情況呢?」

德瑞克:「我可能會摔倒,然後也可能會受傷。」

父親:「假如發生這種意外,你會有什麼感受?」

德瑞克:「很難過。」

父親:「而媽媽和我對於發生這種意外又會有什麼感受呢?」

德瑞克:「難過。」

父親:「還會發生什麼結果呢?」

德瑞克:「我可能會被車撞到。」

父親:「你希望發生這種事嗎?」

德瑞克:「不希望。」

父親:「你現在能怎麼做才不會讓自己發生摔倒及受傷的情形,或甚至是被車撞上的後果?」

德瑞克:「等到我再長大一點時再騎。爸,也許我現在可以騎一輛三速腳踏車。那種還是比我現在騎的這輛舊車要好多了。」

父親:「這倒是值得考慮。我們找時間去腳踏車店研究一下這幾種車,假如安全性沒問題的話,那將是解決這個問題的好方法。」

這位父親並沒有向兒子提出建議與說明,反而是讓他徹底思考這個問題。而德瑞克由於被要求評估可能會發生的後果,他也因此對各種情形有了深入的瞭解─因為是他自己想出來的。而他的父親最後也沒有演變成中斷與德瑞克的談話,反而是傾聽兒子的解決方法,假如安全方面沒問題的話,他也願意接受兒子提出的方法。

德瑞克的父親藉由提出思考性的問題來使用「問題解決法」並獲致其最大的效益。他幫助兒子致力於四種重要的技巧,而這幾種技巧也正是所有優秀的問題解決者所急需的:

‧對自己感受的敏銳度
‧對他人感受的敏銳度
‧察覺行為的後果
‧認清一項問題可能有的變通性解決辦法

這種思考方式也有助於德瑞克學會對自己渴望的事物耐心等候─這種思考方式本身更是一種極重要的生活技巧。整體而言,這段對話讓德瑞克對自己及自己想出的新的解決方法感到自豪。而他的父親也為他感到驕傲。

也許有一段中國明訓可以適切地表達這種特殊意義:

不聞不若聞之,聞之不若見之;
見之不若知之,知之不若行之;
學志於行而止矣。

乍看之下,「問題解決法」似乎過於複雜,也很費時間。但不妨思考一下,假如你不使用這種方法,你必須花多久時間才能改變行為─或是否真能改變,當德瑞克的父親使用「說明法」時,他曾說:「我們以前就討論過了呀。」即暗示了他和兒子之間一直存在著某種問題。然而等到德瑞克能自己想出解決辦法時,他的行為就幾乎在頃刻間改變─而最棒的是,這種改變還很有可能將持續下去。

以長期而言,使用「問題解決法」還能節省時間。一旦掌握這種方法之後,對話的過程就可以大幅縮短。舉例來說,當德瑞克希望在上學日的某一天晚上和朋友外出而必須晚歸時,他的父親就可以簡單地說:「這種做法適當嗎?」接著再說:「你能夠想出一個不一樣而且適當的做法嗎?」不到三分鐘,德瑞克就能想出一個折衷的解決方案了。

以上內容轉貼自博客來網路書店http://www.books.com.tw/books/series/series9789577769312-3.php

改變對話方式-培養孩子的問題解決力

下學期網路讀書會研讀的圖書是"培養孩子的問題解決力"(世茂出版),希望各位伙伴利用寒假看一看這本好書喔!如果有想要討論的題目請在本文迴響留言.也歡迎路過的網友參與討論,以下是書中摘錄的內容

§內文1

=第二章=
四種教養風格

假如我們改變自己與孩子對話的方式,
將從而改變他們對我們、其他孩子、以及自己的說話方式。

當父母希望改變孩子的行為時,他們會說什麼?在多年來傾聽及研究父母的處理方式之後,我已經獲得一個結論,大部分的時間他們都會訴諸於以下三種策略中的一種:他們會使用威權、建議、或是說明。

當我們試圖改變孩子的行為時,我們採取的每一種方式顯然都會落入以上三種窠臼的其中一種。有時我們也會同時使用這三種方法中的兩種或三種。儘管如此,透過這個放大鏡來檢視自己的行為還是很有幫助。此舉將有助於我們瞭解我在《培養會思考的小孩》中介紹過的「問題解決法」對於青春期之前的孩子有何獨特的重要性。

我們就來探討父母最常使用的三種方法。

第一種:威權法
使用這種方法的父母認為,只要態度強硬並將自己的意願加諸在孩子身上,就能夠影響孩子的行為。他們將自己視為獨裁主義者,並經常:

‧大吼大叫,彷彿只要音量夠大就能掌控孩子的注意力
‧使用輕蔑、羞辱的譏諷式語言,譬如:「你就是太笨 了,才必須再做一次!」
‧使用重複性、誇張性的問話方式,譬如:「我要跟你 說多少次…!」
‧使用體罰,包括打手心,或是打屁股

「威權法」可能會讓孩子順從你的要求,但卻會剝奪他們個人的權力感,也會讓他們感到憤怒及挫折,而無法讓他們對自己的行為感到驕傲。由於人類都需要覺得對自己的生活有控制感,在家中無法體驗到控制感的孩子會往他處尋求。他們經常就會在一個比較安全的環境中尋求權力,譬如:學校。他們於是會在學校將自己在家中受到的待遇發洩到其他孩子身上。就像茉莉.史特勞斯以及布萊恩.巴伯指出的,這是孩子變得具攻擊性的原因之一。受到父母輕視的孩子相信,感到強大的方式(變得像父母一樣有權力)必須經由削弱其他人的力量才能達成。雖然不是所有使用「威權法」的父母所養育出的孩子都會變成具攻擊性,喬治.巴特許等心理學家卻都描述,大部分具攻擊行為的兒童都有主要以威權法來教養孩子的父母。

更何況,大吼大叫及打屁股的方式會發送一種訊息給孩子:這些是可以被接受的情緒表達方式。莎拉的父親聽到她對著四歲的弟弟尖聲大叫,並因為他在她寫作業時「纏著」她而罵他。她的父親於是大聲喝止:「我要告訴妳多少次,妳不能用那種態度和弟弟說話!現在回到妳的房間,反省一下自己的行為!」假如莎拉此時有在想什麼,很可能就是在思考如何報復。或許也正在納悶,為什麼她的父親對她大吼大叫就沒關係,但她對弟弟大吼大叫就不行。在房間裡,她也可能會順理成章地獲得一種結論,即便她的父親告訴她不能大吼大叫,但大吼大叫其實是沒關係的。

然而,最可能的情況卻是莎拉完全無法產生其他想法。她可能覺得必須自我保護,也希望能將她父親的厲聲斥責關在門外。她並不關心他究竟說了些什麼,所有的話都雜亂地混在一起,變成一種言語上的攻擊。

短期而言,這種管教方式似乎能奏效,莎拉很可能會變得很順從,並停止咒罵弟弟的行為。但事實上,她改變的原因遠比她表面上可能有的改變來得重要。在她的內在,她的心意並未改變(她對於自己為何不應該大吼大叫仍然不瞭解),而且也尚未開始試著瞭解她自己或是弟弟的感受。她僅僅只是停止了大吼大叫的行為,因為她不想再被父母斥責。使用「威權法」的父母表面上像是達到了他們的目標,但往往卻必須付出極高的代價,因為這種方式只會讓每個人感到憤怒、無力以及挫折。

有些孩子對於權力的主張則有不同的反應—他們會變得無動於衷,表現得像是他們一點也不懼怕懲罰。以發洩怒氣的方式來得到他們渴望的事物或是緩和挫折感極為重要,因此他們學會忍受任何暫時的痛苦,以期望達成這些目標。一旦發展到這種階段,他們的行為可能會變得完全無法加以控制。莎拉的父親言語上的攻擊及宣洩的怒氣很可能將無法對她造成任何影響了。她根本不加以理會。

請思考這種結果的意涵。假若她對於被大聲斥責再也不在乎,她又怎麼可能會在意自己的弟弟被她大吼大叫時心裡的感受呢?這種「威權法」實際上可能反而會讓孩子無法培養出同理心,而就像我們將會看到的,同理心是學習問題解決技巧的先決條件。事實上,所有具備重大意義的改變都起因於孩子對他人感同身受的能力。最顯著的情形是大部分攻擊性的孩子都沒有同理心的感受。

有些孩子則會以不同的方式因應「威權法」。以唐娜這類孩子來說,他們可能純粹只是畏縮,害怕受人矚目。即便以一種「關愛」的方式來使用這種「威權法」,孩子也並不一定能體會到父母意圖表達的關懷。舉例來說,從上幼稚園開始,唐娜的父親就試著在打屁股的同時告訴她:「我很愛妳的」來緩和唐娜的感受。但就像我們將看到的,唐娜只感受到權力;至於他說的:「我很愛妳的」則只讓她感到困惑。到最後,她還是和莎拉一樣感到不被賦權。

第二種:建議法
有些父母在看到孩子發生衝突時,會提供建議。假設莎拉的父親在女兒對她弟弟大吼大叫時使用這種方法,他可能會說:「妳只需溫和地要求他不要吵妳就好啦。」或是,「告訴弟弟妳正在做功課,妳等一下會跟他玩。」現在看起來這些建議都極為合理。但問題不在於莎拉的父親說了什麼。「建議法」的真正問題在於父母代替孩子思考。

比方說,八歲的瓊安因為朋友瑞塔不跟她玩,所以每天都氣嘟嘟地回家。瓊安的母親急著想幫她,因此就說:「妳何不告訴她,妳想邀她一塊兒去游泳?」當瓊安回來跟母親說,瑞塔不想去游泳時,她的母親還是不願放棄,緊接著說:「也許她會喜歡來家裡玩,我們可以租個影片來看。」但假若瑞塔還是對此興趣缺缺,會有什麼結果呢?瓊安可能會覺得自己彷彿無技可施。而面對她母親熱心的建議,她也一直沒有機會想出自己的解決方法。

當父母和子女間出現問題時,「建議法」也經常會被派上用場。譬如:當孩子推諉不願意做家事時,許多父母就會乾脆建議:「你可以試著在放學回家後,盡速將這些家事完成,就不用牽掛啦。」孩子也往往會嘀咕著說:「我必須先做我的作業啊,不然會寫不完。」父母此時如果將這種回答當成是頂嘴,就經常會轉而使用「威權法」。而在此同時,這些家事還是沒有完成。

偶爾提供建議的確能對面臨新問題的孩子產生幫助。但是,假如父母積極地幫孩子想解決辦法,孩子則會變得很被動。假如經常使用這種方法,更可能會抑制孩子的思考過程、自我表達能力以及情感。有些孩子的反應可能會在未徹底思考的情況下盲目地尋求及採納其他人的意見,而也有些孩子(就像莎拉)可能就會在爸媽不在身邊時選擇攻擊性的解決辦法。雖然比起「威權法」,「建議法」能夠產生較為正面的影響,但假如孩子能夠被賦予技巧及自行決定的自由,他們還是比較可能按照自己的解決方式來處理。

第三種:說明法
許多父母瞭解,光是對子女建議某種行動方案還是不夠,因此他們會努力提供說明。尼可拉斯的母親有時就會說:「每當你用那種方式跟妹妹說話時,她都覺得很氣憤。」以及「我對於你用那種態度跟妹妹說話也覺得很生氣。」

如同湯瑪斯.高登在他的經典著作《父母效能訓練》(Parent Effective Training) 中所提出的看法,現在使用「我訊息」來對孩子說明事情極為普遍,許多教養專家也推崇這種方式。儘管這種說話方式比起類似「你讓他難過」的說法較不會導致孩子有愧疚感,終究還是不能產生任何成效,因為父母此時也再次扮演了積極的角色,而孩子還是淪為被動的一方。他們未被鼓勵參與對話,而是被要求只能聽話。而儘管尼可拉斯的母親也會對她兒子談有關感受的問題—解決問題極為重要的一環,但光是她一個人在說,而且也沒人在注意聽。

我已經聽過許多父母說,他們在孩子犯錯時並不會懲罰他們,反而是跟他們討論他們做錯的事。有一位母親就說:「我從未體罰我的女兒或對她大聲說話;我都跟她講道理。」當我要求她舉例說明時,她說:「當蜜亞在學校打架時,我都會告訴她,這樣她就交不到朋友了。」然而蜜亞依舊會跟別的小朋友打架。

另一個類似的情況,九歲的傑夫在弟弟玩他的模型飛機時會非常生氣,甚至還會動手打他。而傑夫的父親此時都會說:「假如你再打弟弟,你可能會把他弄傷。」,或是「你弟弟在你打他時覺得很難過。」

傑夫總是點頭,彷彿他瞭解一般,但他還是繼續對弟弟動粗。傑夫的父親和蜜亞的母親都對這種情形大感不解。他們無法理解為什麼孩子無法改變自己的行為。但這正好闡明了「說明法」的第二種問題:父母永遠無法確保自己是否將訊息傳達給了孩子。

最後一點,「說明法」並不足以解決問題,因為孩子最終會無視於父母的苦口婆心。他們會開始覺得自己彷彿對每種說明都已經聽過無數次了,因此也沒必要再注意聽了。結果,即便這種方式比起「建議法」更有技巧些,卻還是無法產生任何成效。以上內容轉貼自博客來網路書店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412995

專書研討-培養孩子的問題解決力

如果您有聽過"培養會思考的孩子"介紹ICPS的教學方法(教導三~七歲孩童如何解決人際問題),那您絕對要再看它的下集"培養孩子的問題解決力"——–本書中的「問題解決法」能夠幫助孩子在成長過程中懂得如何解決問題,並學會思考且說出自己的想法,能與人和樂相處,幫自己打造好的人際關係以及學會控制情緒。不僅如此,更能改善家庭氣氛,讓父母親懂得該如何跟孩子溝通,並且更進一步懂得孩子的感受。
       米娜舒爾 (MYRNA SHURE, Ph.D.)博士在本書的開頭如是說:當我在寫作我的第一本書《培養會思考的小孩》時,我不敢確定家中有三至七歲這種極年幼的孩子的家長是否將如我所預期,認為「我能解決問題」的方法能對他們提供幫助。結果我得到極為熱烈的迴響!
正如各位將看到的,「我能解決問題」不僅能幫助孩子更清楚地思考,也能強化關係、建立信任,並能讓父母跟子女都更有信心。

  如果能夠讓孩子在很小的時候就學會解決問題,她在未來也將能持續下去。不過,隨著孩子成長,他們的決策能力勢必也將受到新的挑戰。舉例來說,一個學齡前的孩子如果能使用「我能解決問題」來解決與朋友之間有關一件玩具的爭執,隨著她長大,將必須學習更多抽象的技巧,才有辦法面對她將遭遇的典型問題,譬如,如何處理被朋友背叛時的情況。

  這也是為什麼我決定要著手寫這本書的原因。在本書中,我將說明較年長的孩子(八至十二歲)能夠如何使用「我能解決問題」的技巧來解決他們在學校、家中以及和朋友在一起時將遭遇到的各種情況。本書會將第一本書中所介紹的技巧更進一步擴展,並加入經由我的研究結果證實能夠指引孩子(八歲起)行為的新技巧。

  幸運的是,「我能解決問題」的方法極方便好用,而且能被應用在小學以及學齡前的階段。事實上,八至十二歲是一段極特殊的時間,也提供家人一個不可多得的獨特機會。這幾年剛好是一般青春期叛逆開始的前夕,一旦進入青春期,父母可能就會覺得更難以和孩子討論事情了。

  無論各位是否具有使用「我能解決問題」的經驗,或是第一次使用這種方法,本書都將證實其珍貴的價值。本書將幫助各位解答這個疑問:「我的孩子如何才能學會解決他現在及未來將面對的問題?」

  如果各位有心成為「我能解決問題」的家庭,永遠不會太遲。
以下是各章節的主題:

第一章孩子的行為會變得不一樣思考方式也會改變22
─解決「人」的問題和解決數學問題一樣重要。

第二章四種教養風格39
─假如我們改變自己與孩子對話的方式,將從而改變他們對我們、其他孩子
及自己的說話方式。

第三章我會有什麼感受?你會有什麼感受?51
─孩子在能夠關心其他人的感受前必須先關心自己的感受。

第四章有人在注意聽我說話嗎?76
─假如你在想:「我的孩子向來把我的話當耳邊風。」你的孩子是否也在想:
「從來都沒人注意聽我說的話?」

第五章事情一定都像表面上那樣嗎?98
─就像我們能伸展我們的身體並從而獲得更大的彈性一樣,
我們也能擴展我們的思想,以便探索更大的可能性。

第六章我還能如何解決這個問題?學會變通的解決辦法121
─能夠自己解決問題的孩子感覺被賦權,而非感到受壓制。

第七章接下來可能有結果?學會「後果式思考」147
─與其告訴孩子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以及為什麼。
不如由孩子自己來學習思考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以及為什麼。

第八章我有甚麼計劃?175
─能對自己的生活保有控制權的孩子將不會讓生活控制他們。

第九章進階的「我能解決問題」:整合不同的技巧197
─假如減緩情緒緊張能有助於我們正確地思考,
則正確的思考能力也能有助於減緩我們的情緒緊張。

第十章「我有什麼好處呢?」以及常見的Q&A222
─比較會去考慮孩子的行為的父母也會更仔細思考自己的行為。

第十一章「我能解決問題」測驗238
─當父母將說明轉變成問題時,孩子也能將問題轉變成有待解決的問題。

如想進一步瞭解有關米娜舒爾博士為學校及家庭所設計的「我能解決問題」訓練計劃,可造訪以下網站:http://www.thinkingpreteen.com/icps.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