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小學生得精熟英語300字、81句

【記者楊昭瑾報導】臺北市教育局昨天局務會議通過「北市國民小學各年級英語學習能力指標」,九十四學年度正式實施。[@more@]

 臺北市教育局長吳清基表示,教育部僅將英語學習能力指標粗分成國中、國小,臺北市則將能力指標依國小一到六年級分別編列內容。另外,教育部要求國小須能說三百字,拼寫一百八十個字彙;臺北市教育局則要求國小畢業必須能說且能精熟拼寫三百字、生活用語及簡易句型八十一句,要求將比教育部高一點。
 吳清基說,新完成的「國小各年級英語學習能力指標」,加入字母拼讀與初階音標學習的內容,使「課程綱要」、「能力指標」、「學習評量」三者能更加緊密結合,提供教師作為教學、評量、課程設計、補救教學等依據。
 教育部規定,九十四學年度起,英語教學從現行小四開放到小三;北市英語師資比較充裕,早自九十一學年度起就從小一開始,全面實施英語教學。教育局國教科長施博惠說,公布國小一到六年級英語學習能力指標,可提供各校辦理學習評量時的命題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