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104年度國民中小學優良紙筆評量實施成果評選計畫

一年一度紙筆評量評選又開始囉

茲將評選辦法提供給各位參考

也期待各位踴躍參與

謝謝

敬祝教安

【附件】

宜蘭縣104年度國民中小學優良紙筆評量實施成果評選計畫

壹、依據:宜蘭縣104年度精進國民中小教學品質計畫辦理。

貳、活動目的

一、 促進國中小學校依課程綱要規劃課程計畫,教學正常化與評量正常化。

二、 建構學校紙筆評量命題、審題機制,提升學校紙筆評量品質。

三、 提升教師依據「能力指標」與課程內容發展評量計畫,提升評量專業能力。

四、 鼓勵教師社群發展,促進評量試題研發與教學改進,精進課堂教學品質。

五、 建立各學習領域優良試卷題庫,提供學生、教師與家長參考使用。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宜蘭縣政府

二、承辦單位:宜蘭縣礁溪鄉礁溪國民小學

三、協辦單位:宜蘭縣國教輔導團

肆、徵稿時地

參加評選稿件請檢送檔案光碟片及複印稿二份,於104年5月11日(星期一)起至104年5月15日(星期五),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止,親送或郵寄至礁溪國小教務處收。

伍、徵稿對象與件數

一、徵稿對象:宜蘭縣各國中小學。

二、件數:

(一)、 各校均須提出稿件參賽。

(二)、 參與評選的學習階段,國小3~6年級,國中7~9年級。

(三)、評選領域含語文領域(國語文、英語兩學科)、數學、自然與生活科技、社會等領域。

(四)、國中部分:全校總班級數9班以下,至少需提出2學科參與評選;全校總班級數10~15班以下學校,至少需提出3學科參與評選;全校總班級數16班~23班,至少需提出4學科參與評選;全校總班級數24班以上學校,至少需提出5學科參與評選。

(五)、國小部分:全校總班級數6班以下學校,至少需提出1領域參與評選;全校總班級數7~12班學校,至少需提出2領域參與評選;全校總班級數13班以上,至少需提出3領域參與評選。

陸、稿件檢核基準

一、稿件內容將依下列各項內容,分別計分:

(一)、 學校紙筆評量命題與審題辦法,與學期命題、審題老師規劃表,命題與審

題研討紀錄等。

(二)、 教師之命題計畫(可含評量內容雙向細目規劃,難度預測等規劃內容) 與評量試卷。

(三)、 評量後之評量結果分析(整體學生通過比率分析,或進一步之試題分析),結果分析研討紀錄或教師個人之評量結果檢討(可含後續改進作為或補救措施之建議)。

二、應徵作品須為學校任教教師親作或組題,且無著作權問題,如有參考他人試題,請註明出處。

三、參加作品可個人獨作或小組合作,命題與審題教師,同一作品評選獎勵時,以4人為限。

四、應徵試題應符合各領域課程綱要所持之基本理念及本評選辦法所訂定之規範。

五、試卷評量領域:國語文、英語、數學、自然與生活科技、社會等五大學習科目。

六、評量範圍:以102學年度第一學期期中評量(國中第二次定期評量)至102學年度第二學期的期中評量試卷(國中第一次定期評量)皆可。

柒、優良試題評審作業辦法

一、本評審作業依教育處核定之評選計畫實施。

二、為確保評審工作得以在公平、公正、公開的情況下運作,並使所挑選的作品能符合教育的宗旨,本評審工作由「評審委員會」負責訂定評審標準及作業辦法。評審標準及作業辦法若有更動,須經由評審委員會三分之二委員之同意始行之。

三、應徵作品應親送或掛號郵件送件。

四、各領域送件的內容:

送件時請按下列項次(一)~(三)順序裝訂。

(一)送件表附件一、二。

(二)各學科試卷與相關資料紙本,如附件三各項。

試卷題本(資料中請勿出現校名及作者姓名)形式可分為兩類:

1.以領域為主:分別為國語文、英語文、數學、社會及自然等學習領域試卷。(社會領域可統整地理、歷史和公民三門學科之試卷,自然領域可統整生物、理化和地科三門學科之試卷)。

2.以學科為主:原國語文、英語及數學三學科外,另社會領域可分地理、歷史和公民三門學科參賽;自然領域亦可分生物、理化和地科三門學科參賽。

3.鼓勵自行研發命題,如使用出版社題庫或坊間測驗卷題目修改,請註明出處。

(三)參賽作品授權書(須有參賽者簽名)、智慧財產切結書(須有參賽者簽名),如附件四,不須裝訂。

(四)評選稿件電子檔,請彙整為PDF檔。「檔案光碟片」存檔以每校為一單位資料夾,檔案光碟片上請書寫校名。參賽之作品,請以每一參賽作品製作一個資料夾,分別彙整,各領域試卷檔名請以「校名-年級-領域名或學科別)」來命名,例如:○○國中(小)○年級○○領域

五、 評審標準:(詳細評審規準、範例與說明,如附件五)

(一) 學校有命題與審題辦法,並進行學期命題、審題老師規劃,領域小組紀錄。

(二) 教師規劃紙筆評量時有命題計畫,針對評量內容,針對評量內容或不同能力層次進行雙向細目規劃,難度預測等評量規劃,評量試卷內容安排與命題規劃契合。

(三) 評量後,有針對評量結果進行分析(整體學生通過比率分析,或進一步之試題分析)與評量結果研討彙整,作為後續改進作為或補救措施之參考。

六、 評選規準參考附件五。

七、 成績計算:

(一) 每一學科試卷最高10級分,團體總成績以年級參與評選科目之總分平均

進行評選。

(二) 各校參選作品依評審標準加總後平均得分,得獲選為九級分以上為「特優」,七級分以上為「優等」。

(三) 單一學科作品達7級分以上之作品,經作者填具使用授權書後可登於本縣「國教輔導團」網站,供本縣教師參考使用。

捌、獎勵

一、 團體獎:

(一) 學校總分經評審獲得「特優」者,頒發獎狀乙紙。校長、教務住任、承辦組長給予嘉獎乙次;學校所有作品中,個別作品達優等以上者,參與命題與審題教師四人,給予嘉獎貳次並頒發獎狀乙紙。

(二) 學校總分經評審獲得「優等」者,頒發學校獎狀乙紙。校長、教務主任、承辦組長,給予嘉獎乙次;學校所有作品中,個別作品達優等以上者,參與命題與審題教師四人,給予嘉獎乙次

二、個人獎:單一領域作品經評審獲得7級分以上者,參與命題與審題教師,給予嘉獎乙次並頒發獎狀乙紙。

三、教師參與本評選活動獲選團體獎或個人獎者,嘉獎採擇優獎勵不得重複。

四、提升紙筆評量實施成效,為學校行政與教師同儕共同責任,非命題教師一人職責,獲獎名單中除負責整體推動之行政與命題教師外,參與審題教師應確實協助命題教師於評量實施歷程,諸如評量計畫規劃階段與實際命題後之審題作業,評量後之研討等相關作業,與命題教師共同協作,以提升學校紙筆評量品質,方為實至名歸。

玖、經費:所需經費由宜蘭縣政府教育處專款補助。

拾、承辦本計畫工作人員依「宜蘭縣所屬教育人員獎懲裁量基準」敘獎。

拾壹、本計畫陳宜蘭縣政府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一:

宜蘭縣104年度國民中小學優良紙筆評量實施成果評選活動

送 件 表

組別

□國中 □國小

試卷編號

學 校

本欄由承辦單位填寫

評量範圍

學年度第 學期 定期評量

年級別

年級

評量日期

 


附件二

宜蘭縣104年度國民中小學優良紙筆評量實施成果評選活動

組別

□國中 □國小

編號:

學校

 

本欄由承辦單位填寫

校長

 

教務主任

 

連絡電話

 

承辦組長(教師)

 

連絡電話

 

各試卷命題與審題教師名單

 

命題教師與審題教師

國語文

    

英語

    

數學

    

自然

    

社會

    
       

備註:命題與審題教師至多4位。命題教師與審題教師請於名字後,括號註明,例如:郭○芳(命),吳○珈(審)。

附件三:各學科試卷與相關資料

附件三-1 :學校紙筆評量命題與審題辦法、學期命題、審題老師規劃表,命題與審題研討紀錄。

附件三-2 :命題計畫與評量試卷。

附件三-3 :評量後之評量結果分析研討紀錄與教師個人之評量結果檢討建議彙整。

附件四:

宜蘭縣104年度國民中小學優良紙筆評量實施成果評選活動

參賽作品授權書

姓 名:

茲授權宜蘭縣政府為宣傳活動得以各種方式、永久、不限地區,重製、編輯、改作、引用、公開展示、公開陳列、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傳輸、重新格式化、散布參賽作品,並得再授權他人使用。

授權人簽章:

中華民國104年 月 日

備 註

1.請將表格空白處以正楷文字詳細填寫。

2.授權人請填本稿件主要代表人。

宜蘭縣104年度國民中小學優良紙筆評量實施成果評選活動

智慧財產切結書

姓 名:

本人 參加宜蘭縣104年度國民中小學優良紙筆評量實施成果評選活動,其參與選拔之作品未涉及抄襲,如有抄襲情事,得由主辦單位取消參選及得獎資格,並收回所得獎狀及相關獎勵,本人無任何異議,並放棄先訴抗辯權。

此致 宜蘭縣政府

立 書 人: (簽章)

身分證字號:

出生年月日:

附件五:

優良紙筆評量實施成果評選規準表

項目

檢核要點

總級分

說 明

學校有命題與審題辦法,並進行學期命題、審題老師規劃,並有落實審題機制留有紀錄。

2級分

1. 學校訂有命題與審題辦法與相關規劃,並有研討與審題紀錄。1級分。

2. 落實命題與審題機制,且研討紀錄詳實,2級分。

教師規劃紙筆評量時有命題計畫,針對評量內容,針對評量內容或不同能力層次進行雙向細目規劃,難度預測等評量規劃,且評量試卷內容安排與命題規劃契合。

5級分

1. 教師之命題計畫,並有進行雙向細目規劃。1級分。

2. 教師之命題計畫,針對每一試題有難度(學生通過率)預測。1級分。

3. 60%以上試題符合能力指標與評量目標的程度,1級分。

4. 教師之命題計畫能配合教學規劃,且評量內容與能力層次分配適切。2級分。

5. 每一項皆具備者,5級分。

評量後能進行評量結果分析,針對班級(或全校)學生通過比率分析,並針對評量結果,有進行分析研討或教師個人之評量結果彙整,作為後續改進作為或補救措施之參考。

3級分

1. 評量結果分析,有針對班級(或全校)學生通過比率分析。1級分。

2. 有進行分析研討紀錄或教師個人之評量結果彙整,1級分。

3. 有提出後續教學改進作為或補救措施建議規劃,1級分。

4. 每一項皆具備者,3級分。

總計

10級分

 

說明:

一、 評選項目缺件者,以0級分計。

二、 各評量規準中1級分者,達到60%以上程度者即可達到該級分。



優良紙筆評量實施成果評選紀錄(評審委員用)

編號: 設計者:

評審

項目

級分

優點及建議

 

(免評)

  

  

總評:

評分:

審查委員: (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