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度客語能力認證-數位化初級考試」

轉知「104年度客語能力認證-數位化初級考試」
主旨:客家委員會辦理「104年度客語能力認證-數位化初級考試」,請鼓勵貴校師生踴躍參加
內容:
一、報名日期:104年5月11日(一)至7月15日(三)。
二、考試時間:
(一)第一梯次:104年9月12日(六)
(二)第一梯次:104年9月20日(日)
三、報名網路:http://abst.sce.ntnu.edu.tw/104hakka_exam
四、初級考試服務專線:0800-699-566
五、國小以上學生(不含在職專班生),通過認證者核發獎學金1000元整。

轉知 原住民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資格疑義案

 

轉知 原住民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資格疑義案

說明: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3年10月6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30100673號函轉原住民族委員會103年9月16日原民教字第1030048816號函辦理,並復貴校103年8月22日冬小人字第1030002326號函。

本案經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釋:本會培育族語教學人員之研習,僅每年度委託專業團隊辦理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人員研習班」乙種,且課程配當以強化通過族語認證者之族語教學專業知能為主,其名稱雖與教育部「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規定之「族語支援教學人員研習」不同,惟自教育部訂頒前開辦法以來,均視本會「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人員研習班」36小時結業證書為該辦法所規定之「族語支援教學人員研習」結業證書。

本案因原住民族委員會每年度辦理「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人員研習班」乙種,爰經取得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人員研習班」36小時結業證書,得視為「族語支援教學人員研習」證書,請貴校依前開規定辦理。

有關原住民族委員會「第二屆原住民族語單詞競賽」地方初賽及決賽調整至105年辦理

轉知原住民族委員會104年2月16日原民教字第1040007599號函

有關原住民族委員會「第二屆原住民族語單詞競賽」地方初賽及決賽調整至105年辦理

並附上  

 

原住民族委員會「第二屆原住民族語單詞競賽」系統操作說明會議【會議紀錄】

【會議紀錄】

壹、時間:104210 (星期二)上午1030分整

貳、地點:本會16樓會議室(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

參、主持人:陳處長坤昇

肆、出列席人員:臺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桃園市政府、臺中市政

                府、高雄市政府、基隆市政府、新竹縣政府、苗栗

                縣政府、南投縣政府、嘉義縣政府(請假)、屏東縣

                政府、宜蘭縣政府、花蓮縣政府、臺東縣政府、臺

                北市立大學、渥洛克企業有限公司、翁科長香珍

                maljeveljev及楊趙睿君科員

伍、業務單位報告:()

陸、意見交流:

    決定︰

      一、調整比賽結果畫面,刪去獲勝隊伍得分數顯示。

      二、為免爭議,搶答題型「看圖卡說族語」競賽方式採用11

          進行搶答,以利公平競賽。

柒、臨時動議︰

    案由︰有關「原住民族語戲劇競賽」及「原住民族語單詞競賽」

          辦理期程調整一案,提請  討論。

    決議︰

      一、「原住民族語戲劇競賽」及「原住民族語單詞競賽」採分年

          輪流辦理,並固定辦理初賽及決賽期程,每年3月底前辦

          理各縣市地方初賽,5月第四週六、日辦理決賽。

      二、因應調整兩項競賽辦理期程,本(104)531

          日、61(星期日、一)假苗北藝文中心辦理「第六屆原

          住民族語戲劇競賽」,「第二屆原住民族語單詞競賽」地方

          初賽及決賽調整至105年辦理。

      三、「第二屆原住民族語單詞競賽」已函請各縣市政府請領初賽

          執行經費一事註銷。

      四、自105年度起,上開兩項競賽辦理經費,將於前一年度8

          月前先行匡列納入各地方政府預算。

      五、「第六屆原住民族語戲劇競賽」因決賽場地位於苗栗縣境(

          北藝文中心),遠道縣市定為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屏

          東縣及高雄市等5縣市政府,補助競賽前一日之參賽隊伍

          住宿費用。

 

捌、散會︰1240分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