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教學法」是民國64年國小新課程標準所訂定的國語科教學原則,沿用至民國107年公布的語文領域─國語文課程綱要,其中108課綱中相關說明如下:
在教材編選中:
「第一至第三學習階段的教材編選應強調語文能力的統整性,以閱讀為軸心,結合聆聽、口語表達、識字、寫字,以及寫作的教學,全面強化學生語文能力的發展。」
在分項教學實施中:
「口語表達應採取混合教學精神,緊密結合聆聽、閱讀、寫作等教學活動,應做到聽中學說、讀中練說,寫中促說。」
「閱讀教學應兼顧識字與寫字、聆聽、口語表達、寫作等各項教學活動的密切聯繫。」
參考許育健(2020)與楊裕貿(2024)對於混合教學研究,宜蘭縣國教輔導團國語文分團賴尚義領召、蔡藍儐老師、張芳嫺老師、陳惠如老師與侯季伶老師協作編制L夾,提供現場老師教學參考,如下圖,若有引用請標註出處:

右半部右方:揭示國語文教學以閱讀為軸心,結合聆聽、口語表達、識字、寫字,以及寫作的教學,全面強化學生語文能力的發展。
右半部左方:流程部分為由上至下為主要教學流程,其中隨文識詞為低年段學習重點,綠色雙箭頭示意授課比重較高;內容深究為中年段學習重點,黃色雙箭頭示意授課比重較高;形式深究為高年段學習重點,紅色雙箭頭示意授課比重較高。
左半部上方:說明概覽課文、隨文識詞、內容深究、形式深究、統整練習相關細部活動內容參考。
左半部下方:為低中高三年段概覽課文、隨文識詞、內容深究、形式深究、統整練習教學順序與活動比重提供參考,並參酌文本表述類型、學生表現差異等因素靈活調整。
參考資料:
教育部(2003)。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語文學習領域綱要。
教育部(2018)。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語文領域─國語文。https://www.naer.edu.tw/upload/1/16/doc/806/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語文領域─國語文).pdf
許育健(2020)。聽,鯨在唱歌:素養導向國語文教學設計實務。五南。
楊裕貿(2024)。羊與貓的旅行:看見國語課堂教學的新風景。五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