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國家紅火蟻防治中心
二、參加對象:中央部會及所屬機關、國營事業、地方政府各局處、公所及農會承辦紅火蟻防治業務人員與承商
三、日期與地點:
u 99年10月4、5日(星期一、二),中華經濟研究院B1會議廳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長興街75號),為室內課程。
交通資訊:http://www.cier.edu.tw/public/Attachment/911417523971.doc
停車資訊:長興街或芳蘭路路邊停車格
99年10月6日(星期三),為戶外課程,地點另行通知。
四、報名表請至衛生組索取
五、報名方式:請以電子郵件或傳真方式報名
六、防治承商報名時,須提供有效合約等相關文件,俾利審核參加資格及辦理合格證書發證事宜,並應遵守下列受訓與測驗規定:
(一)上課期間請將手機關機,或調為靜音或震動。
(二)室內課程期間每天上下午各簽到1次,共計4次;戶外課程期間簽名1次;另講師將視出席狀況抽查,缺席或遲到1次即喪失測驗資格。
(三)課程期間若有重大干擾講師授課之行為,視為缺席。
(四)筆試期間若有舞弊行為,成績以零分計算。
(五)室內課程測驗成績達70分以上為合格;戶外實作成績達70分以上為合格,皆無法重新測驗;出席表現、室內課程測驗及戶外實作成績皆合格,始發予合格證書。
(六)每年重新受訓以1次為限。
(七)授課講師保留修改或增添規則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