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竹安國小辦理特教知能研習實施計畫
一、 依據:1.本縣推展特殊教育業務措施實施要點。
2.特殊教育法。
3.身心障礙者保護法。
二、 目的:1.喚起學校對特殊教育的關心與重視,體認自我責任,營造良好的
學習環境。
2.增進教職員工對特殊教育學生的瞭解、接納及融合。
3.協助教師建立對教育特殊教育學生多元發展的自信與勇氣。
三、 實施對象:竹安國小全校教職員工。
四、 實施時間:98年12月23日(星期三)下午13:00—17:00,共4小時。
五、 實施地點:宜蘭社福館。
六、 課程內容:
日期 | 時間 | 內容 | 講師 | 地點 |
12月23日 | 13:00~15:00 | 參觀聽語訓練中心、早療綜合服務中心、身心障礙者庇護商店 | 宜蘭社福館解說人員 | 宜蘭社福館 |
12月23日 | 15:00~17:00 | 特教個案研討及意見交流。 | 陳銘俊校長 |
本計劃奉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