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利澤國民小學九十九學年度至一O一學年度環境教育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宜蘭縣政府九十九年九月九日府教體字第0990130037號函,頒定「本縣國民中小學99年度環境教育考評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校總務處九十九學年度工作計畫。
貳、目的:
一、推動環境倫理,主動積極的環境行動,以提升生活及學校環境品質。
二、倡導珍惜資源,確保環境的新生活理念。
三、協助學童瞭解、保護及改善環境所需的知識、態度及價值觀。
參、執行期間:九十九年九月三十日至一O一年七月三十一日
肆、實施辦法:
一、成立環境教育推行小組(附件一)。
二、規劃班級打掃公共區域,並要求確實執行。
三、推行綠美化校園環境, 並設生態學習步道。
四、落實班級清潔打掃工作。
五、配合導師時間、學校朝會及相關課程,針對環保事件,實施隨機教學。
六、每日各督導教師考核班級整潔工作、公共區域整潔工作及廁所清潔工作。
七、推動廚餘回收、垃圾分類、資源回收等基礎環保工作。
八、提倡節約用水及回收再利用。
九、實踐辦公室、教室、圖書室等校內各場所節約用電及節約能源。
十、學校飲用水定期取樣體送檢化驗並委由維修商依約定期維護管理。
十一、 辦理校內環境教育藝文活動。
十二、 設立環保小局長由學生自動自發作環保。
十三、 將環境教育議題有效融入課程內,以深化學生知能並配學校特色課程,辦理鄉土戶外教學。
十四、 鼓勵教師利用回收品製作各式美勞作品教導學生。
十五、 設立環保小尖兵每日查核能源及教室整潔維護。
十六、 結合親職教育,宣導環保相關法令及學校規定。
伍、預期效果:
一、校園環境綠美化、安全舒適環保。
二、環境教育有效融入各學習領域教學活動。
三、學童產生主動積極的環境行動。
陸、本計畫陳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 總務主任: 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