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一注音符號基本能力測驗實施計畫

95小一注音符號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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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九十五學年度小一注音符號基本能力測驗實施計畫
一、實施緣起
注音符號的學習是語文能力指標達成之首,也是語文學習的基礎工具。為進行注音符號學習成就檢測,以了解學生學習之情形,特組織「注音符號學習成就檢測小組」,依照分析後之注音符號學習能力指標的核心概念,編製難易深淺適中之注音符號學習成就檢測,測驗結果出來後,若有需要加強之學生,再實施補救教學,我們期待讓每一個學生在經過一個學期的學習後,都能具備應有的注音符號基本能力,並進而透過應用注音符號擁有自學的能力以便開啟提早閱讀及寫作的契機。
二、實施目的
(一)透過注音符號學習成就檢測,瞭解注音符號學習情況,協助教師改善
      教學。
(二)落實注音符號學習補救教學,強化注音符號學習能力,全面提昇語文
      學習成效。
三、實施對象和時間
(一)對象:本縣九十五學年度國小一年級全體學生。
(二)時間:95年11月14日上午第二大節。
四、實施內容
(一)依據課程綱要本國語文分段能力指標,能認識三十七個注音符號。
(二)正確拼音、書寫注音符號與日常生活運用結合的能力。
(三)運用注音符號輔助聽說、識字、閱讀與作文等能力。
五、實施方式
(一)試題編製
    1.由本縣國小國語文資深教師、國教輔導團國語文領域及學者專家共組評量小組,負責評量事宜。
    2. 題型以選擇與填充為主,另外輔以聽力測驗,以求聽(說)讀寫各項能力兼備。
    3.例題在第九週(10/23-10/25)公布於輔導團網站,請各校自行下載
      參閱,網址: http://top.ilc.edu.tw/95test01.htm
(二)考試方式:全縣統一進行施測。
(三)考試題型:聽寫、圈選及填充,
(四)考試時間:四十分鐘。
(五)試題領取:請各校派員於11月14日上午8:20前準時至鄉鎮市指定學
校領取試題卷(如發送地點及人員一覽表)。
(六)監考:由學校安排不同學年(級)老師監考。
(七)試卷送回:請於施測日(11月14日)上午11:30前,將試題紙本派員送
               至原領取試題本之指定學校,將由輔導團工作人員統一收
               取帶回(南澳鄉含蓬萊及大同鄉南山、四季等較偏遠學校,
               得於下班前派專人送至教師研習中心)。
(八)閱卷、編碼及資料登錄:由國教輔導團統一作業。
(九)檢測結果之應用
      依測驗結果對於需要加強之學生,實施加強補救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