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校園環境管理校園環境管理

105.3.3.1校園環境維護暨定期消毒

3.3.1校園環境維護情形暨工友先生定期消毒水溝狀況

宜蘭縣三民國小校園環境維護管理實施計畫

一、目的:

1.為美化本校校園景觀,確保環境衛生,落實環境維護之責任分區制,特訂定本計畫。

2.維護優美教學及學習環境,有效管理,配合各種活動達成教育目標。

3.敦親睦鄰,提供社區民眾活動、學習之良好環境。

二、工作重點:

1.透過權責分工及責任區劃分,落實校園環境維護管理。

2.物盡其用,人盡其才,因才分配工作,發揮組織倫理精神。

3.配合社會環境,適當調整學校功能之認知,結合社區資源,共同開創祥和樂利社會。

三、權責分工: 

1.校園(舍)環境清潔:衛生組依據實際使用情形規劃並執行。 
2.校舍安全維護:總務處進行定期及不定期檢查並隨時修復。 
3.校園美化綠化:總務處依校園整體規劃進行綠化及美化工作。

四、責任區劃分:

環境維護責任區,係依各班級教室及衛生組所分配週邊所屬區域之範圍進行劃分。其餘區域則為公共區。

五、維護運作方式:

1.校舍安全維護應進行定期及不定期之檢查:

定期檢查:

a、每月逢最後一個週五檢查,由總務處會同級導及工友檢視。 
b、每學期開始與結束的檢視。 
c、檢查結果如有破損、不安全者即刻檢修。

不定期檢查: 
全校師、生、員工隨時注意各項設施之安全維修。

2.校園(舍)環境清潔:教室特定場所(含專科教室)由使用班級、教師負責整理,校長室由工友整理,並安排學生至外掃區域協助整理。

3.每學期開始前,檢查全部校舍,做定期修理,學期中亦隨時巡視,如發現損壞,立即修繕。

4.假日及夜間由值勤人員,負責巡視校舍,防止校外人士破壞校產。

5.保持校園清潔,須由全體教職員工及學生共同努力,配合生教組、衛生組有關人員,分配責任區,清潔並考核督導。

6.按學校人力、財力、物力等條件,每年計畫環境佈置工作。

7.寒暑假開始前,校園(舍)全部舉行大掃除。

六、評鑑:

各班導師教師及專科教師須負責所屬責任區之環境維護與監督工作,以避免發生諸如隨意棄置垃圾等破壞環境景觀之行為發生,並由衛生組依整潔比賽辦法每天評定環境維護情形。

七、經費:

由學校相關經費項下支付。

八、其他事項:

如各單位有重大工作如花木修剪、大型垃圾清運或設施修繕等需要支援事項,可洽詢總務處及衛生組提供必要之協助。

九、本計畫經陳請校長核示許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於操場設置垃圾桶                落葉堆肥區定期維護保持清潔


消毒

定期維修維護

工友整理校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