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1.8.1成立環保服務隊
三民國小環保小尖兵實施辦法
一、目的:為落實校園環保工作,改善學校環境,進而培養同學責任心與服務熱忱,發揮愛校護校精神,特組織環保志工隊
二、編制:由本校各班同學自由報名,編制而成,執行校園環保工作。
三、本隊隊員遴選標準:
(一)由學生自願報名參加,並經導師同意。
(二)具推動校園環保工作使命感及正義感。
(三)具有負責、服務與任勞任怨的熱忱。
四、工作執掌:
(一)利用中午午休時段進行校園環境整潔工作之推動與執行。
(二)環保志工隊員應做其他學生的模範,以發揮示範及領導作用。
(三)維護平時及課間校園環境之整潔事宜。
五、服務證明:
(一)服務時間以每次服務簽名登記計算,由學務處體衛組發給三民我最棒服務時數登錄。
六、其他相關規定:
(一)每學期3次,利用午休時間舉行環保志工工作會報。
(二)本隊隊員若未盡職責,則不敘獎並開除隊籍。
七、本辦法經 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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