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公眾服務處108年12月18日公字第
1088137791號函辦理。
二、辦理日期:109年2月4日至2月7日(共1梯次)。
三、辦理地點: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谷關訓練中心。
四、研習課程內容包括:台電專題報告、認識再生能源、電力實驗設計與應用、核電廠後端營運、電力與環境、智慧電力建設與生活環境中電磁波的健康議題探討等,授課講師包括大學教授及學者專家。此外,並安排參訪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甲溪電廠─天輪分廠、龍井太陽光電站、台中火力電廠,以瞭解我國電力建設現況。
五、除往返集合地點之路程旅費由學員自理外,研習期間之膳、宿、交通、保險及行政等費用,皆由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負擔;另因旨揭課程尚在教育部審議中,惟是否納入研習時數待教育部審核結果,若教育部審核通過,將於教育部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確實登錄參訓人員出席狀況,全程參與研習會學員之研習時數為23小時。
六、活動相關資訊即日起公布於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網站活動/業務快訊,網址為http://www.taipower.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