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臺北藝術大學107年1月24日北藝大師培字第1071000248號函辦理。
二、為配合教育部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課程改革及推動重要教育議題,協助各地區教師充實表演藝術領域之專業與教學知能。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師資培育中心特規劃在職教師進修學分班,提供中學教師充實其他領域之統整教學專長,提升創意教學能力。
三、學分班招生簡章,請參閱附件。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07年2月9日止,相關報名資訊請至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師資培育中心網站最新訊息處查詢(http://education.tnua.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