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梗枋國民小學維持校園安寧實施辦法
壹、目的
(一)培養學生正確防制噪音的觀念及作法。
(二)保障學童受教權,減少噪音對於師生上課之影響。
(三)確保校舍安寧,免受噪音的干擾,維護學生學習品質。
貳、實施項目及內容:
項 目 | 內 容 | 備 註 |
一、減少擴音設備 | 1.全校宣導或班級教學活動必需使用麥克風時,要儘量減低音量。 2.除緊急事件之外,上課期間不得運用擴音設備進行全校廣播。 3.校內全校廣播以重覆二次為原則。 4.各辦公室及教室的聯繫以電話為主。 5.對某一班級或少數學生宣布事項,避免使用擴音設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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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減少學校噪音來源 | 1.校園四周樹立禁鳴喇叭標誌。 2.來賓進入校園請勿大聲喧嘩。 3.教室內及走廊不可奔跑或玩球。 4.經過教室或樓梯要輕聲慢步勿喧嘩。 5.體育課除雨天外,應到運動場上課減少干擾。 6.加強教師班級經營的能力,營造輕聲細語的學習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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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導護工作注意事項 | 1.巡堂時,發現課堂學生音量太大,需立即提醒課堂老師,制止學生。 2.課間活動期間,如發現大聲喧嘩學生,應即時糾正。 3.如朝會期間,加強學生的禮儀教學,提醒學生於公共場合,應注意聲量的控制。 | |
四.施工要求 | 1.修繕學校工程或易產生噪音的裝修設備工程儘量以學生假日施工並選擇適當地點(遠離教室)。 2.要求承包廠商,施工放低聲量。 |
參、本辦法經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