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證考試、研習與進修訊息

112 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閩南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培訓課程增開梯次實施計畫

壹、 依據
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第二十條規定。
貳、 目的
一、透過閩南語文教學能力之培訓,提升高級中等學校閩南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之教學專業知能。
二、儲備高級中等學校閩南語文師資,提高閩南語文課程之教學品質,落實閩南語文之傳承。
參、 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承辦單位:國立臺南大學
高級中等學校閩客暨閩東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認證計畫辦公室
肆、 報名資格
一、 年齡:年滿二十歲者。
二、 並具備閩南語文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中高級以上證書:教育部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中高級以上,或國立成功大學臺灣語文測驗中心全民台語認證中高級以上證書。
伍、 報名資訊一、 報名人數:(一) 開課人數上限:200名(因網路承載人數限制,錄取至額滿為止)。
(二) 備取人數上限:10名(依照報名順序備取)。(三) 開課人數下限:15名(若通過資格審查人數未達標準,將另行於網路上公告是否開課)。
二、 報名日期:112年6月1日(四)中午12:00至6月8日中午12:00
三、 報名方式:
(一) 限網路報名,一律不接受現場報名。報名網址:https://ipse.ntcu.edu.tw/tphht/training
(注意:網路報名所填地址,敬請填寫培訓課程教材可寄達之通訊地址)
(二) 網路報名成功後,並檢附下列證明文件及資料(依序排列),以牛皮信封裝妥,於報名截止日前(郵戳為憑),掛號寄至國立臺南大學高級中等學校閩客暨閩東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認證計畫辦公室,俾進行報名資格審查。
1. 報名資料信封黏貼標籤(如附件一),請填妥您的寄件資訊,貼於牛皮信封上。
信封內含以下文件:
2. 報名資料自行檢核表
3. 切結書
4.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 語言能力證書影本(教育部臺灣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中高級以上證書影本,或國立成功大學臺灣語文測驗中心全民台語認證中高級以上證書影本)
6. 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7. 其他相關證明影本(若無則免附) (1) 國中小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合格證書影本。(2) 中等學校教師證、國民小學教師證等影本。
8. 回郵牛皮信封(尺寸為A4加大,約23.5*32.5cm不含封口),回郵牛皮信封用於寄發培訓研習時數證明。請貼足掛號郵資51元整,並填妥您的收件資訊,回郵信封標籤(如附件四)。
陸、 培訓日期及課程一、 培訓日期:7月10日(一)至7月14日(五)
二、 培訓課程時數:
(一) 全程參與組(共36小時):全程參與核發36小時研習時數證明。
(二) 部分抵免組(共23小時):具備閩語文語言能力中高級以上證書,並具有國中小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合格證書者,得於網路報名時,點選申請部分抵免,可抵免4門科目,共計13小時,其餘課程須依本計畫培訓課程修習,全程參與核發23小時研習時數證明。

柒、其他注意事項
一、培訓課程資格審查通過者,於課程開始前一週,主辦單位將以e-mail寄發行前通知(內含課程時間表、視訊連結、課程規範、課前準備),以及郵寄培訓課程教材,敬請務必收取e-mail,並留意郵寄包裹收件。
二、本培訓課程使用Google Meet平台於線上上課,請務必準備良好的網路環境、電腦/筆電,及耳機、麥克風等視訊設備上課,具備基本電腦資訊使用能力為佳,不建議使用手機上課。
三、參與培訓課程期間,每日上午及下午課程開始前必須簽到一次,凡未在時間內簽到或請假缺席者,該科目一律視為缺課,有任一科目缺課者,無法取得培訓研習時數證明。
四、 培訓課程結束前已取得「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帳號者,可協助登錄研習時數。
五、 取得培訓課程研習時數證明之學員,應於研習時數證明核發之日起2年內,報名參加認證考試,認證考試內容包括筆試評量(含教案評量及紙筆測驗)及教學演示評量,認證考試通過者,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核發「高級中等學校閩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合格證書」。
六、 認證考試之期程及相關規定,請另行參考「高級中等學校閩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