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3 健康教育授課教師有參與專業在職進修,每二學年至少參加學校衛生相關研習十八小時。
宜蘭縣成功國小104學年度健康教育授課教師名單
教師姓名 | 授課年段 | 擔任健康教學年資 | 研習時數 |
林玉圓 | 一年級 | 一年 | Y |
俞延臻 | 二年級、三年級、四年級 | 二年 | Y |
林慧芳 | 三年級 | 二年 | Y |
張秀娟 | 四年級 | 二年 | Y |
黃垂青 | 四年級 | 二年 | Y |
林中行* | 五年級、六年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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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偉 | 五年級 | 二年 | Y |
謝美芳 | 六年級 | 一年 | Y |
*共聘教師,竹林國小主聘,成功國小從聘 。
104標準二、學校物質環境(9分)
標準二、學校物質環境
2-2-1按規定設置足夠的大小便器及洗手設備並維持清潔。 | |||
(1)學校便器符合部頒標準,並有廁所管理辦法及紀錄。 請勾選 □0分=無 □1分=完全符合教育部規定 □2分=完全符合教育部規定、有維護辦法 ■3分=完全符合教育部規定、有維護辦法,且有清潔紀錄 備註 *根據國民中小學設備基準(民國91年6月10發布)每100位學生,男用大便器2至3個,小便器4至5個。女用大便器7至8個為原則。 *根據普通高級中學設備標準(民國98年修正版) 男用大便器,每50人1個;小便器,每30人1個。 女用大便器,每10人1個。 | *學校依部頒標準列出統計資料 *維護及管理辦法 *相關紀錄 | 3分 | 3分 |
(2)學校洗手設備符合部頒標準,並有洗手設備管理辦法及紀錄。 請勾選 □0分=無 □1分=完全符合教育部規定 □2分=完全符合教育部規定、有維護辦法 ■3分=完全符合教育部規定、有維護辦法,且有清潔紀錄 備註 *根據國民中小學設備基準,各校有關便器、洗手台、洗手盆之設置總數,應符合內政部所訂之【建築技術規則】之規定(民國100年6月30日公布)。 *洗手(面)盆:各級學校每60人一個。 | *學校依部頒標準列出統計資料 *維護及管理辦法 *相關紀錄 | 3分 | 3分 |
2-2-2訂定飲用水設備管理辦法,定期維護飲用水衛生。(如:定期清洗水塔、水池及飲水機水質檢驗) | |||
請勾選 □0分=無 □1分=有訂定飲用水設備管理辦法 ■3分=有訂定飲用水設備管理辦法,且有定期更換相關設備及水質檢驗合格紀錄 | *設備管理辦法 *維護紀錄 | 3分 | 3分 |
2-2-1符合部頒規定,設置足夠的大小便器及洗手設備並有維護辦法、清潔紀錄。
104標準四、健康教育課程及活動(18分)
標準四、健康教育課程及活動
4-1-1健康教育課程設計以生活技能為導向,並運用多元化和以學生為中心的健康教學策略和活動形式來推行健康教育。 | |||
A. 包含「健康與體育學習領域」(國中小)/「健康與護理科目」(高中職)之學校總體課程計畫 請勾選 □0分=無 ■2分=有
B.有以生活技能取向及學生為中心的健康教學教材設計 以生活技能取向的健康議題(如:菸害防制、健康體位、口腔衛生、視力保健、檳榔防制、全民健保、性教育(含愛滋病防治)等議題)設計生活技能取向及學生為中心之教案 請勾選 □0分=無 ■2分=部分授課教師有提供 □5分=每位授課教師有提供
C.有生活技能取向及學生為中心的教學活動紀錄 以生活技能取向的健康議題(如:菸害防制、健康體位、口腔衛生、視力保健、檳榔防制、全民健保、性教育(含愛滋病防治)等議題)設計生活技能取向及學生為中心之教案 請勾選 □0分=無 □2分=部分授課教師有提供 ■5分=每位授課教師有提供 [補充說明] u 總體計畫要有全校的課表。 u 生活技能包含:情緒篇(自我覺察、情緒調適、抗壓能力、自我監控、目標設定);人際篇(同理心、合作與團隊作業、人際溝通能力、倡導能力、協商能力、拒絕技能);認知篇(做決定、批判思考、解決問題),包含其中一項以上即可;健康相關技能(如刷牙)等則不列入給分範圍。 u 若所有授課教師均使用相同教案,提出證明即可。 u 評分以教師為單位,每位授課教師包含正式、代理及鐘點教師等。
| *相關課程計畫 *教學課程紀錄 4-1-1b有以生活技能取向及學生為中心的健康教學教材設計及活動紀錄
| 12分 | 9分 |
【國小】4-1-2依據課程規定安排健康教育課程上課時數,各年級每週至少一節課。 【國高中】4-1-2依據課程規定安排健康教育課程上課時數,每週至少一節課。 | |||
各年級課表或教學日誌。 請勾選 □0分=無 □1分=資料不完整 ■3分=有 | *課表或教學日誌 | 3分 | 3分 |
【國小】4-2-3 健康教育授課教師有參與專業在職進修,每二學年至少參加學校衛生相關研習十八小時。 【國高中】4-2-4 健康教育授課教師有參與專業在職進修,每二學年至少參加學校衛生相關研習十八小時。 | |||
健康教育授課教師研習時數統計表。 請勾選 □0分=無 □3分=部分授課教師達研習時數 ■6分=每位授課教師都達研習時數
[補充說明] u 依照學校衛生法第17條及其施行細則第13條規定。 u 以103學年度為標準,研習時數計算日期為103年8月1日至105年7月31日。 ² 教學年資滿2學年者,須研習18小時。 ² 教學年資達1學年未滿2學年者,須研習12小時。 ² 教學年資達1學期未滿1學年者,須研習6小時。 ² 排除教學年資未達1學期者,毋須提供研習時數。 u 若學校沒有正式/代理教師,需提出相關佐證證明,則本指標於初審時不適用。 | *研習時數證明 *學校需將班級數及健康教育教師數列出,再將每位健康教師擔任健康教學年資及參加衛生相關研習列出(提出每師之各人進修證明以核實研習時數及內容) | 6分 | 6分 |
7-1-1f樂齡中心政令宣導及課程成果
4-1-1b有以生活技能取向及學生為中心的健康教學教材設計及活動紀錄
104標準一、學校衛生政策(12分)
標準一、學校衛生政策
標準項目及評分說明 | 佐證資料 | 滿分 | 自評 |
1-1-1學校制定一套健康促進政策。 | |||
健康促進學校計畫成員涵蓋不同處室的成員(包括校長、處室主任、組長、校護、學生與家長代表等),並依照需求評估,制定一套實施方案且納入整個學校的校務發展計畫或藍圖中,且經由校務會議表決通過。 請勾選(可複選) ■有依校內需求評估制定學校健促計畫實施方案或校務發展計畫 ■健康促進學校計畫成員涵蓋學校不同處室成員、及學生與家長代表 ■健康促進學校計畫經校務會議表決通過 給分說明 0分=均無 1分=達成一項 3分=達成兩項 6分=全部達成 [補充說明] u 每學年至少要有一次校務會議。 u 此計畫組織章程要有不同處室成員,學生及家長代表。 u 會議要有提案和決議。 | *相關計畫或藍圖 *相關會議紀 | 6分 | 6分 |
1-1-2學校衛生委員會(或類似委員會)設置及運作情形,能成立學校衛生委員會,依健康促進學校工作內容,負責統籌規劃、推動及檢討學校的健康政策。 | |||
學校衛生委員會(或健康促進學校委員會)或校務會議/行政會議中有討論健康促進議題之紀錄。 請勾選 □0分=無 □3分=有(部分資料不完整) ■6分=有(資料完整) | *相關會議紀錄 | 6分 | 6分 |
1-1-2學校健康促進委員會(或類似委員會)設置及運作情形
104上學期第一次健促委員會會議記錄
http://docs.google.com/viewer?url=http%3A%2F%2Fblog.ilc.edu.tw%2Fblog%2Fgallery%2F21002%2F21002-3549778.pdf&embedded=true
104上學期第一次傳染病防疫會議記錄
http://docs.google.com/viewer?url=http%3A%2F%2Fblog.ilc.edu.tw%2Fblog%2Fgallery%2F21002%2F21002-3549785.pdf&embedded=true
104下學期第一次健促委員會會議記錄
http://docs.google.com/viewer?url=http%3A%2F%2Fblog.ilc.edu.tw%2Fblog%2Fgallery%2F21002%2F21002-3549780.pdf&embedded=true
104下學期第二次健促委員會暨傳染病防疫會議記錄
http://docs.google.com/viewer?url=http%3A%2F%2Fblog.ilc.edu.tw%2Fblog%2Fgallery%2F21002%2F21002-3549784.pdf&embedded=tr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