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委員會
第三屆原住民族語單詞競賽計畫
壹、依據︰本會原住民族語言振興第2期六年計畫。
貳、目的︰透過族語單詞競賽活動,讓族語學習者可以在遊戲競賽
中「認識」及「熟背」族語單詞,當熟背的族語單詞累積
到一定量後,自然而然強化族語「聽」、「說」、「讀」及「寫」
的能力,並為提升民眾對原住民族語的熟悉感,藉以引發
學習原住民族語的興趣。
參、辦理機關︰
一、初賽︰臺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新北市政府、臺中市政府、
基隆市政府、桃園縣政府、新竹縣政府、苗栗縣政府、
南投縣政府、嘉義縣政府、宜蘭縣政府、花蓮縣政府、
臺東縣政府、屏東縣政府。
二、決賽︰本會。
肆、實施方式︰採各地方政府初賽及全國總決賽方式辦理。
一、競賽組別、參加對象及人數︰
(一)國小組︰
1.以學校為單位組隊。
2.國民小學一年級至六年級學生。
3.每隊5至8人。
(二)國中組︰
1.以學校為單位組隊。
2.國民中學七年級至九年級學生。
3.每隊5至8人。
(三)瀕危語別組︰
1.以學校為單位組隊。
2.國民小學一年級至國民中學九年級學生。
2
3.每隊5至8人。
(四)位於55個原住民鄉(鎮、市、區)地區之學校須以單一學校
組隊,其餘學校可跨校組隊。
二、單詞範圍、題型︰
(一)單詞範圍︰
1.國小組︰以本會公告基本詞彙1,000詞為範圍,測試參賽者單詞「聽」、「說」、「讀」、「寫」的能力。
2.國中組︰以本會公告基本詞彙1,000詞為範圍,測試參賽者單詞「聽」、「說」、「讀」、「寫」的能力。
3.瀕危語別組︰以本會公告基本詞彙1,000詞為範圍,測試參賽者單詞「聽」、「說」、「讀」、「寫」的能力。
(二)題型︰依序作答
1.看圖卡說族語。
2.看中文說族語。
3.看族語說中文。
4.聽族語說中文。
三、辦理時間︰
(一)各直轄市、縣(市)初賽︰106年9月30日前辦理完竣。
(二)全國決賽︰106年10月辦理。
四、賽制︰
(一)國小、國中各組別首輪賽以單循環賽制每組擇優取1隊參與
複賽;瀕危語別組首輪賽以單循環賽制每組擇優取1隊參與
準決賽。
(二)晉級複賽之隊伍依首輪賽分組成績跨組交叉以單敗淘汰賽
制辦理,獲勝隊伍晉級準決賽。
(三)晉級準決賽之隊伍經抽籤兩兩競賽,獲勝隊伍晉級總決賽,
未獲晉級之2隊再次進行比賽,獲勝隊伍即獲得第三名,餘
為第四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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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獲總決賽之優勝隊伍即為第一名,餘為第二名。
五、競賽方式︰
(一)依序作答︰題數每隊各40題,每類型題目各10題,由參賽
隊伍全體隊員以選定之族語別依序作答,每題5分,除「看
中文寫族語」每題回答時間6秒,其餘題目每題回答時間3
秒,每答對1題得5分。 (二)以累計獲得分數較高之一方為勝方。
(三)首輪賽按各組別戰績最優之2隊伍晉級複賽,若勝負場數相
同,即依各場次累計分數較高之2隊伍晉級,若累計分數依
然相同,即由「看圖卡說族語」及「聽族語說中文」所獲得
分數較高者晉級,若分數依然相同,即加賽1場決定晉級隊
伍。
(四)單場比賽結束,若2隊同分即進行延長賽,並採依序作答題
型之「看圖卡說族語」及「聽族語說中文」兩類型題目出題,
每類型題目各出5題,以積分高者晉級,若積分仍然相同,
即持續進行延長賽至一方勝出。
伍、報名︰
一、初賽︰
(一)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自行訂定,但競賽相關資訊,應
於受理報名前3週公告於網站,並函知各機關、學校及團
體。
(二)臺南市併入高雄市辦理、彰化縣併入臺中市辦理、新竹市併
入新竹縣辦理、雲林縣、嘉義市併入嘉義縣辦理。
二、決賽︰
(一)參賽隊伍由地方政府薦派,其薦派方式如次︰
1.以薦派各競賽組別之冠、亞軍隊伍為原則。
2.辦理地方初賽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應分別薦派2隊參
加國小、國中組全國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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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9個瀕危語言別(賽夏族、邵族、噶瑪蘭族、撒奇萊雅族、
魯凱族茂林、魯凱族萬山、魯凱族多納、卡那卡那富、拉
阿魯哇)所屬縣市,每1語言別至少薦派1隊參加瀕危語
別組全國賽。
4.各縣市至遲應於決賽辦理前3週,將薦派參加決賽之隊伍
相關報名表件函送至承辦決賽機關(以郵戳為憑),逾期未
提報者,視同棄權。
5.參賽隊伍違反「參賽人數、對象」之規定者,取消競賽資
格。
陸、獎勵︰
一、初賽獎項︰
獎項及名額由承辦機關視報名情形及競賽結果決定,但各競賽
組別前3名之隊伍,應予公開表揚與獎勵。
二、決賽獎項︰
(一)國小組、國中組︰各取優勝隊伍前八名。
(二)瀕危語別組︰取優勝隊伍前四名。
(二)國小組︰第一名八萬元、第二名六萬元、第三名四萬元、第
四名二萬元,第五至八名各一萬元。
(三)國中組︰第一名八萬元、第二名六萬元、第三名四萬元、第
四名二萬元,第五至八名各一萬元。
(四)瀕危語別組︰第一名八萬元、第二名六萬元、第三名四萬元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