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於 2015 年 5 月 8 日2021 年 3 月 18 日2-5-2針對未達安全標準之設施,提出改善計畫於行政會議提出需改善運動設備,並討論改善方法 對於未達安全標準之遊樂器材,立即報修,請廠商協助處理 樂活教室之防撞膠條剝落,已通報廠商維修 於運動遊樂器材區標出正確使用辦法,讓學童能依照正確方法使用各項運動遊戲器材,以降低危險發生率及器材損壞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