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1 本校健康中心符合設置基準

成功國小健康中心設施

本校符合教育部基準

一、一般環境

(一)    健康中心應設於校園中心,地點適中、環境幽靜、採光、通風良好。為便於傷病師生使用及救護車、擔架、輪椅進出應在一樓,並設置無障礙空間。

 

(二)    健康中心面積大小應依校區學生數配置,各級學校學生數1000人以下者,健康中心應有二十一坪。

二、 內部設計

包含以下功能區域:

(一)辦公區。

(二)健康檢查及診療區(含外傷處理區)。

(三)觀察室(依男女生分開設立為宜)。

(四)健康教育資料區。

(五)洗滌區(含洗手台及其設備)

(六)儲藏室。

辦公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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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檢查及診療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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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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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教育資料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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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滌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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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藏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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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健康管理資料保管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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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備藥物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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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傷換藥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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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備衛材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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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體評估用具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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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中心位置位於校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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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置無障礙空間方便輪椅及搬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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