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於 2021 年 11 月 1 日2021 年 11 月 1 日 作者: 王莉嫻轉知勞動部修正發布「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42條及第48條修正條文,請配合辦理,請查照。1.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四十二條、第四十八條修正條文2.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四十二條、第四十八條修正總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