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孝威國小106學年度第2學期(107年上半年度)
學校環境教育實施計畫
壹、計畫依據:環境教育法第19條。
貳、計畫目的:
- 透過活動,獲得保護及改善環境所需的知識、態度、技能及價值觀。
- 以人文理念和科學方法,致力於自然生態保育及環境資源的永續經營理念。
- 倡導珍惜資源,有效推動學校節能教育,藉以喚起師生對節能的共識及對環境關懷的體認。
- 宣導節約能源知識,培養珍惜資源,加強能源有限之憂患意識。
參、執行期間:107年2月11日至107年7月30日
肆、實施對象:全校教職員工、學生及家長
- 107上半年度教職員工生環境教育活動預期規劃
(環境教育課程與活動4小時以上、節能減碳課程與活動4小時以上)
編號 | 參加 對象 | 內容 概要 | 活動 方式 | 預計 辦理時間 | 預計 時數 |
1 | 教職員工 | 小河彎彎;大河悠悠 | 講習、戶外體驗 | 107.3.7 13:30~15:30 | 2 |
2 | 參訪冬山河舊河道 | 戶外體驗 | 107.3.7 15:30~17:30 | 2 | |
3 | 教職員工生 | 戶外教學(參訪)體驗 | 觀察、體驗、紀錄 | 107.4.2 | 4 |
4 | 社區環境清潔(高年級) | 實作 | 107年5月~6月 | 2 | |
5 | 節能減碳-環境清潔 | 實作 | 107.6.28或107.6.29 | 2 | |
6 | 節能減碳-資源回收我最行 | 實作 | 每週二導師時間 | 10分*12=2小時 | |
7 | 節能減碳-廢電池回收獎勵 | 實作 | |||
8 | 節能減碳-孝威運動服回收再利用 | 實作 | |||
9 | 全校 學生 | 環境教育校本特色課程 | 主題探索、研究、發表 | 107.2月~107.6月 | 4 |
- 實施方式
- 小河彎彎,大河悠悠
- 實施時間:107.3.7下午13:30~15:30
- 實施對象:本校全體教職員工
- 實施方式:申請生態綠舟環境教育中心『專業研習』
- 活動流程:
(1)冬山河歷史演進:認識與了解冬山河的歷史
(2)獨木舟安全操作須知:認識獨木舟操作安全須知。
- 實施時間:107.3.7下午13:30~15:30
- 參訪冬山河舊河道
- 實施時間:107.3.7下午15:30~17:30
- 實施對象:本校全體教職員工
- 實施方式:教職員工實際操作獨木舟參訪冬山河舊河道
- 實施時間:107.3.7下午15:30~17:30
- 戶外教學(參訪)體驗
- 實施時間:107年4月2日
- 實施對象:本校教職員工生
- 實施方式: 本校教師結合課程教學,規畫與設計戶外教學(參訪)環境教育體驗活動。
- 活動流程:依學務處規劃
- 實施時間:107年4月2日
- 社區環境清潔
- 實施時間:107年5月~6月
- 實施對象:本校五、六年級學生
- 實施時間:107年5月~6月
- 實施方式:
1.在5、6月中選一天氣風和日麗的時間,帶領高年級的學生檢視學校所在的孝威社區,找出社區中較髒亂的地方。
2.帶著孩子實際走訪社區,協助清理社區環境。
- 節能減碳環境清潔
- 實施時間:107年6月28日(星期四)或107年6月29日(星期五)
- 實施對象:本校全體教職員工及一至六年級學生
- 實施方式:全校教職員工生當天配合課程,自選兩小時關燈、關電腦,進行
低水、低能源的節能減碳環境清潔。
- 實施時間:107年6月28日(星期四)或107年6月29日(星期五)
- 資源回收我最行
- 實施時間:107年2月11日至107年6月29日
- 實施對象:本校全體教職員工及一至六年級學生
- 實施方式:每週二資源回收時間,師生實施垃圾分類與資源回收。
- 實施時間:107年2月11日至107年6月29日
- 廢電池回收獎勵
- 實施時間:107年2月11日至107年6月29日
- 實施對象:本校全體教職員工及一至六年級學生
- 實施方式:每週二資源回收時間,師生每回收廢電池20顆(不分大小)即送至惜福屋給予環保志工登記紀錄,統一於學期末時發予孝威獎勵卡進行摸彩。(廢電池20顆可兌換一張獎勵卡)
- 實施時間:107年2月11日至107年6月29日
- 孝威運動服回收再利用
- 實施時間:107年2月11日至107年6月29日
- 實施對象:本校一至六年級學生
- 實施方式:每週二資源回收時間,學生將已穿不下的孝威運動服洗淨後捐給學校供需要的學生領取,每提供一件衣物,給予孝威獎勵卡一張。
- 實施時間:107年2月11日至107年6月29日
- 環境教育校本特色課程
- 實施時間:107年2月~11月
- 實施對象:本校學生
- 實施方式: 本校教師結合學校環境與社區資源,規畫與設計本校環境教育校本課程與活動。
- 課程架構:詳見附件一
- 實施時間:107年2月~11月
- 本計畫經校務會議通過,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 學務組長: 教導主任: 校長:
教學組長: 總務主任:
護理師: 主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