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職員暨家長志工視力保健研習

九十八學年度下學期教職員暨家長志工視力保健研習計畫

一、依    據:

(一)教育部981214日函送教育部本縣地方政府推動「98年度健康促進學校工作實施計劃」辦理。

(二)宜蘭縣政府981221日府教體字第0980183449號函。

二、目    的:1.為增進本校教職員工及家長志工,對視力保健之認識與了解。

2.藉由家長志工的參予,期望將視力保健推展至社區及家庭當中。

3.期望由教師及家長之手,使學童在學校及家中能養成良好的用眼習慣,已降低近視率及延緩近視之發生。

三、承辦單位:竹安國民小學健康中心。

四、辦理時間:九十九年四月七日下午一點三十分至三點三十分。

五、辦理地點:本校一樓藝文教室

六、研習人員:全校教職員約20

七、研習課程:如下(研習時數二小時)  

       

課程內容

主持人

13:2013:30

報到

健康中心

13:3013:40

開場簡介

陳銘俊校長

13:4015:30

                               視力保健之認識及處理

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

眼科 蔡德中醫師

八、經費概算:由「友善校園」項目經費下支應講師費1600*2小時共3200元。

九、本計畫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藥物濫用防制研習

宜蘭縣頭城鎮竹安國民小學藥物濫用防制教師進修研習計畫

一、依據:

(一)教育部98521日台軍()字第0980080675D號函辦理。

(二)宜蘭政府98525日府教學字第0980072598號函辦理。

二、目的:

(一)增進教師藥物濫用防制觀念,落實藥物濫用防制教育,建立無毒校園。

(二)強化學生藥物濫用防制知識,提升教師反毒知能,認識青少年常用毒品及其如何使用,以防制毒品流入校園。

(三)了解毒品施用者的徵狀及外在行為,進而輔導藥物濫用者並提供其求助管道,落實教師輔導學生之職責,全面提昇師生反毒能力。

三、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宜蘭縣學生校外會

(二)承辦單位:宜蘭縣竹安國小教導處

四、研習日期:

   (一)自中華民國99317日(星期三),時間為13301530計二小時。

 (二)請逕行上網報名,全程參與研習者,核發二小時研習時數。

五、研習地點:宜蘭縣竹安國小藝文教室

六、參加對象:本校教職員工

七、課程及活動內容

時 間

           

主持人/主講人

   

13:20~13:30

報到

吳文靜組長

13:30~13:35

主持人致詞

陳銘俊校長

13:35~15:30

藥物濫用防制宣導

李怡芳教官

八、經費來源:教育部「反毒宣講團」相關經費支應。

九、本計畫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小天使信箱

宜蘭縣頭城鎮竹安國民小學「小天使」輔導信箱設置辦法

壹、            依據:

一、            「友善校園」實施計劃

貳、            目的:

一、            利用信箱解決兒童生活、學業上的問題。

二、            提供兒童傾訴對象,紓解心中的壓力。

三、            協助級任老師及早發現學童問題並實施輔導。

參、            實施方式:

一、            設置「小天使信箱」,置於輔導室門前。

二、            張貼小天使宣傳海報於川堂。

三、            級任老師利用時間鼓勵兒童,若有任何困難,包括家庭生活、學校生活及學業、交友、情緒、適應等各方面,均可利用輔導信箱求協助。

四、            每週三、五開啟信箱,整理信件並回信。

五、            學生具隱私權,其來信內容除了相關人員為了解狀況外,其他人員非經校長核可謝絕借閱。

六、            兒童必須書寫自己班級、姓名以便口頭或信件答覆,及往後個案追蹤輔導。

七、            信件答覆必須面答或回答;輔導教師需將處理情形、答覆內容記錄或影印底稿存查。

八、            來信中發現問題,由輔導教師與有關人員一起商討輔導策略與實施輔導。

九、            全體教師與行政人員均為輔導人員之外。應充分運用社會資源發揮輔導功效。

肆、            本辦法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修正。

本辦法經  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