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檢送「110學年度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數理及資訊學科能力競賽計畫」1份,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518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00058346號函辦理。

二、競賽程序:

()、初賽:

1、由各高級中等學校自行辦理,評選優勝學生代表參加複賽,並依各學校所在地參加分區複賽。

2、本縣無學籍自學生依其戶籍所在地歸屬之複賽區別,參加國立花蓮高級中學學校辦理之校內初賽;無學籍自學生之成績,達該校選薦參加複賽之學生成績者,由該校以外加名額薦送參加各該區別複賽,另國立花蓮高級中學學校初賽實施計畫及規定將另案公告。

()複賽:依規定,參加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新北市政府教育局、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及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等機關主辦,並委託學校承辦之複賽,藉以選拔優勝學生代表參加決賽。

()賽:由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主辦,各學科承辦學校(學系)及各區分配參加決賽名額,請詳見本案實施計畫。

三、如有任何問題,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周維聖先生,電話:(04)3706-1649

四、旨揭競賽相關資訊及競賽規則,請詳見實施計畫,以維護自身參賽權益。

附件-110學年度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數理及資訊學科能力競賽計畫

【宜蘭縣競賽資訊】110年宜蘭縣語文競賽-師生硬筆書法初賽收件日期展延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110年宜蘭縣語文競賽實施計畫辦理。

二、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全國各級學校自519日至28日停止到校上課,本縣語文競賽師生硬筆書法初賽原訂收件期限110528(星期五)展延至11068(星期二)下午4時。

三、本案競賽活動悉依110年宜蘭縣語文競賽實施計畫辦理。倘有相關疑義,請電洽本府教育處多元教育科游依蘋小姐,電話:9251000分機2623。

【宜蘭縣競賽資訊】110年宜蘭縣語文競賽報名日期展延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110年宜蘭縣語文競賽實施計畫及本府11035日府教多字第1100037232B號函(諒達)辦理。

二、囿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故,本縣語文競賽報名日期(師生硬筆書法項目除外)原訂110721(星期三)110729(星期四)辦理,相關期程展延至110728(星期三)11085(星期四)辦理。

三、本案競賽活動悉依110年宜蘭縣語文競賽實施計畫辦理。倘有相關疑義,請電洽本府教育處多元教育科游依蘋小姐,電話:9251000分機2623

【轉知】檢送「110學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閱讀心得寫作比賽實施計畫」及「110學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小論文寫作比賽實施計畫」各1份,請符合參賽資格學生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1010日中午12時止。

2、第二學期: 11121日至310日中午12時止。

()投稿網站:中學生網站【https://www.shs.edu.tw】。

()成績公告:第一學期:1101117日;第二學期:111420日。

()相關投稿參賽訊息及參賽步驟請至中學生網站「閱讀心得寫作比賽專區」參閱。

三、110學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小論文寫作比賽實施計畫重點如下:

()110學年度起,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小論文寫作比賽之基本架構分為「封面頁」及採用六大段落:「壹、前言」、「貳、文獻探討」、「叁、研究方法」、「肆、研究分析與結果」「伍、

研究結論與建議」、「陸、參考文獻」(英文寫作類請用:I.Introduction II.Literature Review III.Research Methods IV.Analysis and Results V.Conclusion and Suggestions Ⅵ. References)進行比賽。

()參賽對象: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含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投稿時間:

1、第一學期自11091日起至1015日中午12時止。

2、第二學期自11121日起至315日中午12時止。

()投稿網站:中學生網站【https://www.shs.edu.tw/】。

四、相關活動辦法請參閱附件或至中學生網站「小論文寫作比賽專區」查詢。

附件1-110學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閱讀心得寫作比賽實施計畫

附件2-110學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小論文寫作比賽實施計畫

【轉知】檢送教育部「教育部110年度『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推動評估問卷調查-學生版(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非與學校合作)」問卷1份,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11054日臺教技(儲專)字第1100061062B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青年適才適性發展,提供職涯探索機會,本部自106年度起推動「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以下稱本方案),鼓勵高中職應屆畢業生透過職場體驗(青年就業領航計畫搭配青年儲蓄帳戶)或學習及國際體驗(青年體驗學習計畫),探索並確立人生規劃方向。

三、為瞭解本方案推動成效,該部將進行推動評估問卷調查,作為未來賡續推動本方案及擬訂相關策略之參據,請學生填寫,並注意以下事項:

()調查時間:11055日至521日。

()調查對象:參與實驗教育第2年之學生。

()郵寄地址:請於110521日前郵寄至(10649)臺北市大安區青田街516號,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工作小組,李先生。

()聯絡電話:(027749-5719

附件-「教育部110年度『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推動評估問卷調查-學生版(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非與學校合作)」問卷

【重要訊息】有關擬自110學年度第1學期起與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擬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合作計畫之學生(或其法定代理人)確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421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00042388號函辦理。

二、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16條或第17條規定,經本府許可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擬自110學年度第1學期起同時取得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學籍之學生,應依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之規定入學,並由其法定代理人就課程與教學之實施、成績之評量、校內活動之參與、學雜費之收取及其他有關實驗教育之事項,與該學校擬訂合作計畫,經學校函報教育部許可後進行合作。

三、擬自110學年度第1學期起與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擬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合作計畫之學生(或其法定代理人),應由各該學校於11072日前(以郵戳為憑)檢具合作計畫書面影本一式5(併附光碟1)以副本抄送方式函送該署委辦學校國立和美實驗學校協助彙整;逾期申請者,不予受理。

四、檢附本條例及旨揭合作計畫參考格式電子檔各1(修正處如標示,如附件)供參。

附件1-高中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個人與學校合作計畫書0427修

附件2-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

【轉知】檢送「109學年度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實驗教育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作業時程表」1份,請實驗教育辦理者(學生家長或申請人)配合辦理,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419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00047918號函及「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實驗教育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作業要點」辦理

二、請實驗教育辦理者(學生家長或申請人),配合學習歷程檔案各項工作期程,完成相關系統及行政作業,以維護學生權益。

三、針對學生學習歷程檔案相關系統若有操作疑問,請逕洽國立暨南國際大學資訊工程學系教育行政資訊系統研發中心,聯絡電話:(049)2910960分機3966,電子信箱:exes@mail.ncnu.edu.tw  。

1-109學年度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實驗教育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作業時程表

2-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生學習歷程檔案的檔案格式規格

3-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實驗教育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作業要點

4-學習歷程填報平臺操作手冊

【競賽資訊】有關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報名參加「全國高級中等學校110學年度各類學生技藝競賽」相關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49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00040411A號函辦理。

二、依據「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未取得學籍學生受教權益維護辦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參與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而未取得學籍之學生,得持學生身分證明,比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推動學生參與技藝競賽相關規定,享有平等參與技藝競賽之權益。另依「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技藝競賽實施要點」第5點規定略以,學生報名參賽資格包括「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且其實驗教育計畫課程所屬類型為技術型之應屆畢(結)業學生。」

三、承上,有關參與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參加「全國高級中等學校110學年度各類學生技藝競賽」之報名方式如下:

()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取得學籍者:由設籍之高級中等學校依規定採線上方式進行報名,並參加設籍學校所舉辦之校內初賽,俾利取得參賽資格

()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未取得學籍者:請於11057(星期五)前繳交「實驗教育計畫」及「競賽報名表」(並註明欲參賽職種)至本縣實驗教育中心侯小姐收(逾期不予受理),並由本縣函報該署進行報名,另由該署通知參賽學生,至指定學校參加資格賽。

()另配合國內疫情之發展,本競賽將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規劃,於「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技藝競賽資訊平臺」(https://

sci.me.ntnu.edu.tw/)統一公告各類競賽期程之異動資訊,俾利資訊公告之即時性,且以維護自身參賽權益

四、如對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參賽有相關諮詢或報名問題等,請逕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0年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技藝()精進計畫服務電話:(02)7749-5298(02)-7749-5689

五、檢附「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參加全國高級中等學校110學年度各類學生技藝競賽報名表」及「群科歸屬表」各1份。

1-110學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技藝競賽 報名表

2-群科歸屬建議表

3-110學年各學制群科可參加各類競賽職種之彙整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