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訊息】檢送「宜蘭縣111學年度高中階段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安置工作計畫」1份,倘學生有鑑定安置需求,請依規定及期程繳交提報文件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請查照。

一、依據本府111722日府教特字第1110113879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為111學年度辦理本縣立高中之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安置工作主要依據,相關資訊概述如下:

()實施對象:就讀本縣縣立高中之在學學生(含非學校態實驗教育學生)。

()受理時間,逾期不予受理:

    1. 第一梯次:1111110日(星期四)前。
    2. 第二梯次:1111227日(星期二)前。
    3. 第三梯次:112316日(星期四)前。

()提報文件:請詳閱實施計畫陸、鑑定安置作業及詳見【附表一】宜蘭縣縣立高中身心障礙學生轉介鑑定安置應附文件檢核表,並於上述受理時間內檢附提報資料免備文送達本府教育處實驗教育中心葉哲銘主任,逾期(以郵戳為憑)或資料不齊全,不予受理。

三、事關學生權益,請詳閱旨揭計畫資料,並依照工作期程辦理,另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另行規定之。

四、旨案各式鑑定安置文件表單亦可至宜蘭縣特教資源中心網站(網址:https://2blog.ilc.edu.tw/26151/)下載。

附件1-宜蘭縣111學年度高中階段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安置工作計畫

附件2-實施計畫附表1~3

附件3-實施計畫附件1~10

【競賽資訊】有關「中華民國111年全國語文競賽試辦本土語文讀者劇場」競賽流程宣導影片暨競賽員注意事項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本府111727府教多字第1110113300號函辦理。

二、本案競賽流程宣導影片暨競賽員注意事項業公布於「中華民國111年全國語文競賽」/試辦讀者劇場網站(網址:https://language111.eduweb.tw/Module/Home/Index.php)供瀏覽。

三、旨揭宣導影片係模擬競賽流程及部分競賽情形供競賽單位與競賽員了解,比賽時概依競賽相關規定及當天埸地、布置等為準。

宜蘭實驗教育基地-生涯領航員,誠心邀請您報名參加!

立足現在◆遠瞻未來

未來要如何選擇?
怎麼選才會合適?
怎麼選才不會後悔?
本中心邀請5個小孩都是申請在家自學的爸媽,還有今年在特殊選才過關斬將的學姊們,現身來跟大家一起分享與交流!
一、日期/主題/分享人/地點:
1、111.08.05(星期五)晚上7~9點/盤點優勢/陳伯杰、周曉蕾/ 蘭燈空間3樓
2、111.08.19 (星期五)晚上7~9點/學姐享說說/陳芃、向恩霈、羅時安/蘭燈空間3樓
二、參加對象:國高中學生、家長、對本議題有興趣的民眾,都可以報名唷!
三、參加人數:30位
四、報名方式:統一線上報名,即日起至活動前4天(111.08.02、111.08.16)到https://forms.gle/f7gS5U4diCR17ACh8填寫報名單完成報名,錄取暨行前通知,本中心會統一在活動前3天(111.08.03、111.08.17)寄發mail。

宜蘭實驗教育基地-生涯領航員(pdf)-1110729修

 

【競賽資訊】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111學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英文作文』及『英語演講』比賽」實施計畫各1份,請符合資格學生踴躍參加,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78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10086607A號函辦理。

二、另依「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未取得學籍學生受教權益維護辦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參與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而未取得學籍之學生,得持學生身分證明,比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推動學生參與技藝競賽相關規定,享有平等參與技藝競賽之權益。

三、承上,有關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而未取得學校學籍之學生,其參加旨揭比賽之報名方式,請於111916日(星期五)前檢附立案證書及報名表函送本府,由本府向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報名,再由該校通知學生至指定學校參加初賽;其成績達指定學校推薦該校學生參加決賽之標準者,以外加名額推薦,不占指定學校得推薦之名額。

四、旨揭比賽重要概述:

()參加對象:全國高級中學普通科之在學學生(含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學生)

()報名方式:

1、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取得學籍者:由設籍之高級中等學校依規定進行報名,並參加設籍學校所舉辦之校內初賽,俾利取得參賽資格。

2、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未取得學籍者:請於111916日(星期五)前檢附實驗教育計畫及報名表送本府教育處實驗教育

中心(逾期不予受理),再由本府向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報名,另由該校通知學生至指定學校參加初賽;其成績達指定學校推薦該校學生參加決賽之標準者,以外加名額推薦,不占指定學校得推薦之名額。

五、旨揭比賽重要日程及地點:

()初賽:由本府向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報名,再由該校通知學生至指定學校參加初賽;其成績達指定學校推薦該校學生參加決賽之標準者,以外加名額推薦,不占指定學校得推薦之名額。

()決賽分北1、北2、中、南4區辦理,承辦學校如下:

1、北1區:國立華僑高級中等學校。

2、北2區:國立新竹高級中學。

3、中區:國立彰化高級中學。

4、南區: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

()比賽重要時程:

1、初賽:應於「決賽報名截止日」1111011日(星期二)前辦理完畢。

2、決賽報名時間:111923日(星期五)上午8時起,至1111011日(星期二)中午12時止。

3、英文作文比賽決賽日期:111115日(星期六),分別由北1、北2、中、南4區承辦學校同時辦理。

()英文演講比賽決賽日期:北2區,111119日(星期三)。

六、本競賽決賽報名方式,請於前述規定期限前至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網站(http://www.tngs.tn.edu.tw)完成參加決賽學生之網路線上報名程序,逾期恕不受理。

七、本競賽決賽給獎方式如下:

()決賽評選得獎學生每區30名,包括優勝10名及佳作20名,由該署分別發給獎狀及獎品。

()各區獲優勝或佳作學生之指導老師(依線上報名填報之指導老師1人),由該署頒發獎狀,服務學校依「優勝者嘉獎2次、佳作者嘉獎1次」之標準予以敘獎。

八、相關防疫配套措施於1111014日(星期五)公告參賽編號及名單時一併公告。後續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如有調整活動辦理方式之需要,將即時另案通知。

九、旨案實施計畫及報名表,請逕至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網站(http://www.tngs.tn.edu.tw)查閱及下載。

十、請欲報名者留意計畫及期程,以維護其權益,另事關學生權益,請詳閱旨案資料,並依照期程辦理,另如有未盡事宜,請依照主辦單位規定辦理。

附件1-111學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英文作文比賽」實施計畫

附件2-111學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英語演講比賽」實施計畫

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自治及參與之培力研習營實施計畫」及報名表各1份,請符合資格學生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一、依據本府11178日府教學字第1110104669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報名資訊摘述如下:

()參加對象:

1、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取得學籍者:由設籍之高級中等學校依規定進行報名。

2、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未取得學籍者:由直辖市、縣(市)主管機關推薦或採自由報名,每縣市至多2名。

()研習時間:111812日(星期五),錄取後另行通知報到注意事項。

()報名方式及時間:採線上報名,請於111722(星期五)前至至國立宜蘭級商業職業學校(https://www.ilvs.ilc.edu.tw/ischool/publish_page/99/)首頁/111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自治及參與之培力研習營」專區,登錄學生報名資料,並上傳報名表影像檔或PDF檔。

()公告錄取:預定於111729日(星期五)前於國立宜蘭高級商業職業學校(https://www.ilvs. ilc.edu. tw/ischool/publish_ page/0/)公告錄取名單,並發函通知及寄送報到須相關訊息。

三、旨案實施計畫,亦可至國立宜蘭級商業職業學校(https://www.ilvs.ilc.edu.tw/ischool/publish_page/99/)首頁/111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自治及參與之培力研習營」專區查詢,倘有相關疑義,請逕洽國立宜蘭高級商業職業學

校學務處阮子修主任,電話:03-9384147分機300,地址:宜蕄市延平路50號。

四、事關學生自身權益,請留意旨揭實施計畫相關資訊,並依照期程辦理,另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另行規定之。

1-111年高中學生自治及參與培力研習計畫
2-111學生自治及參與之培力營報名表暨健康聲明書

【宜蘭縣競賽資訊】檢送「111學年度宜蘭縣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計畫」1份,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符合資格者踴躍報名參賽,請查照。

一、依據本府11176日府教多字第1110104055號函辦理。

二、旨案訊息概述如下:

()參賽對象:

1、國小組:全縣公私立國小且年齡未滿15歲之學生(含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2、國中組:全縣公私立國中且年齡未滿18歲之學生(含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3、高中(職)組:包括全縣公私立高中職且年齡未滿20歲之學生、五專前三年(含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參賽類別:

1、國小組:繪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等六類。

2、國中組及高中(職)組:西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等六類。

()報名方式:

1、國中小組:由設籍學校依規定採線上方式進行報名,並參加設籍學校所舉辦之校內初賽,俾利取得參賽資格。

2、高中(職)組:

(1)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取得學籍者:由設籍之高級中等學

校依規定採線上方式進行報名,並參加設籍學校所舉辦之校內初賽,俾利取得參賽資格。

(2)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未取得學籍者:請於111105日前將參賽學生姓名及作品說明(100-200字)mail至本縣實驗教育中心侯小姐信箱(sang10@tmail.ilc.edu.tw),逾期不予受理。

()比賽日期及地點:1111017日、18(星期一、二)假宜蘭市中山國小進行評審。另書法類決賽現場書寫於1111022(星期六)14時於該校小巨蛋(體育館)舉行。

三、事關學生自身權益,請詳閱旨揭計畫資料,並依照競賽期程辦理,另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另行規定之。

四、本競賽最新消息亦可至「宜蘭縣教育資訊網(luillps://www.ilc.edu.tw)/宜蘭縣學生美術比賽」專區查詢,倘有競賽相關疑義,請逕洽本處多元教育科學生美術比賽承辦窗口。

附件-111學年度宜蘭縣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