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立中山大學辦理111學年度「特殊選才說明會」,請查照。

一、依據國立中山大學110年9月27日中教字第1100700901號函辦理。
二、為使對學校特殊選才招生管道有興趣之學生、家長及教師瞭解,其招生理念、招生方式及學生入學後輔導資訊等教育方案,該校特辦理說明會供大眾參考。
三、本次活動資訊摘要如下,有關活動詳細資訊請參照本校招生資訊臉書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AdmissiontoNSYSU。
(一)特殊選才實體/線上說明會:
1、110年10月2日(星期六)下午3時至5時,地點:本校圖資大樓10樓。
2、110年10月2日(星期六)下午3時至5時,同步Facebook線上直播。
(二)特殊選才Q&A線上直播:
1、110年10月4日(星期一)中午12時至下午1時
2、110年10月12日(星期二)中午12時至下午1時
三、報名方式:即日起請逕至https://ppt.cc/fPLUYx報名。
四、另有關該校特殊選才招生簡章業公告於學校招生資訊https://ppt.cc/fK9Rfx(路徑:國立中山大學首頁/學士班/特殊選才)歡迎下載參閱。

【轉知】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檢送「111學年度技專多元入學宣導說明會」實施計畫1份,敬邀高三學生家長參加,請查照。

一、依據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110年9月27日技專校院招策字第1100000505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即將升學技專校院之親師生瞭解111學年度四技二專考招變革情形,以及統一入學測驗與技專多元入學招生管道等考招相關資訊,辦理旨揭說明會。
三、因應疫情與防範群聚風險,本說明會採Google Meet視訊方式辦理,相關資訊如下:
(一)參加對象:
1、教師場:高級中等學校教師。
2、家長場:高三學生、家長。
(二)教師場時間:
1、110年10月5日(星期二)上午10時至11時30分。
2、110年10月7日(星期四)上午10時至11時30分。
3、110年10月8日(星期五)上午10時至11時30分。
(三)家長場時間:
1、110年10月15日(星期五)晚上7時30分至9時。
2、110年10月16日(星期六)上午10時至11時30分。
3、110年10月22日(星期五)晚上7時30分至9時。
(四)報名網址:http://bit.ly/111tech-new。每場次報名上限180名,額滿請參加其他場次。
(五)Google Meet視訊連結另於活動前3日寄至報名信箱。
(六)資料下載:
1、教師場資料請於110年10月4日下午2時起,至雲端https://bit.ly/111Tdownload下載。
2、家長場資料請於110年10月14日下午2時起,至雲端https://bit.ly/111Pdownload下載。
四、惠請參與教師場之教師所屬高級中等學校允予公假;活動當日出席教師,請將線上顯示名稱改為「單位簡稱-姓名職稱」,以利核實登錄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核予研習時數。

附件1-111學年度技專多元入學宣導說明會實施計畫

附件2-111學年度技專多元入學宣導說明會

【轉知】檢送教育部「110學年度大學辦理特殊選才招生計畫」學校招生資訊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110930日臺教高()字第1100130379A號函辦理。

二、現行大學多元入學方案分為繁星推薦、申請入學及分發入學3大招生管道,提供高中生多元入學機會;惟為維持大多數學生升學的公平性,各管道仍以學測及指考等統一考試作為基本篩選工具,針對部分具有特殊才能、經歷或成就之學生,大學不易以現行方式鑑別其能力;爰旨揭計畫以漸進改變、重視大學自主為精神,由大學提供少量名額,於104-106學年度間以單獨招生方式進行小規模試辦後,並自107學年度將特殊選才招生納入正式入學管道,然該部考量招生管道開放應審慎,辦理學校及名額比率將採逐年調整方式辦理。

三、111學年度招生計畫實施對象為招收具特殊才能或具不同教育資歷學生(如境外臺生、新住民及其子女、實驗教育學生、持境外學歷報考且同時持國外具公信力之入學用大型測驗成績者),並應符合校系人才多元培育目的。旨揭計畫111學年度共54所大學辦理,各校考試及招生日期以各校公告簡章為準;若有相關疑義請逕向各校洽詢,俾利學校即時處理。

四、為使學生及家長能了解特殊選才招生計畫內容,該部業請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建置「大學多元入學升學網」並建置「特殊選才」專區,同時提供實驗教育之學生參與大學多元入學方案,對於大學多元入學方案如有疑義,招生管道部分請洽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電話:02-2368-1913),考試部分請洽大學入學考試中心(電話:02-2366-1416),亦可於大學多元入學升學網(http://nsdua.moe.edu.tw)查詢(網頁由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維護,倘有疑義,請逕洽02-2368-1913)。

附件-111學年度大學辦理特殊選才招生計畫學校招生資訊

【轉知】政大實驗教育推動中心出版《自學手冊》已經印刷好了,歡迎家長、學生、教師申請贈書,數量有限,請意者自行透過郵寄索書。

一、《自學手冊》終於正式出版了!這是一些寫給有興趣了解和申請自學的家長、教育工作者與青少年的一本書。本書由臺灣實驗教育推動中心三位同仁加上三位畢業自學生共同書寫,歷時三年才完成。並於進行新書發表會,且現場贈書。有意出席新書發表會現場索書交流,或不克前來但想要有意透過郵寄索書者,請至活動網址填寫表單。

二、活動連結網址:https://teec.nccu.edu.tw/news_detail/129.htm

【轉知】有關「109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孝道故事徵文比賽」案,請學生踴躍參加,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52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057470A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內容摘述如下:

()徵件對象: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在學學生、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徵件主題:選擇與孝道相關之主題,撰寫與孝道相關之故事,題目由參賽者自訂。

()活動時間:即日起至109918日(星期五)止。

()徵件評選:將邀請專家學者依計畫評選標準進行評比,區分國小學生組、國中學生組、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組,擇優選出特優、優等、佳作及入選等作品。

()獲獎者作品將公告於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孝道教育資源中心網站,並視疫情趨於和緩,可辦理實體頒獎典禮無虞時,另案擇期公告辦理。

三、如有相關洽詢事宜,請洽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許育靜專案助理,聯絡電話:(077613875499,電子信箱:yuch830520@tea.nknush.kh.edu.tw,聯絡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89(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孝道教育資源中心)

四、檢附109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孝道故事徵文比賽實施計畫1份,請詳閱實施計畫事宜。

109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孝道故事徵文比賽實施計畫

有關教育部109年度「『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學生線上申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非與學校合作)」,請臺端踴躍參與,並依限完成線上系統作業。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10月31日臺教技(儲專)字第1080159703A號函辦理。

二、旨案申請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一)適用對象:在中華民國設有戶籍之高級中等學校108學年度應屆畢業生,但畢業當學年度就讀教育部核定「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勞動部核定「雙軌訓練旗艦計畫」及「產學訓合作訓練」者,因有相關補助及就學與就業配套方案,不得申請。

(二)申請期程:請於108年11月1日至109年3月16日間至本案填報系統填寫申請書。

(三)學生帳號密碼:請填妥「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非與學校合作)109年度學生帳密申請表」,並回傳至系統服務信箱(youngcloud@mail.ncnu.edu.tw)。

(四)學生線上申請方式如下:

1、網址:

(1)本方案填報系統網址:https://young.cloud.ncnu.edu.tw/。

(2)APP下載(QRCode請參考操作手冊):

甲、Android系統:https://play.goog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trickpie.young2&hl=zh_TW。

乙、IOS系統:https://itunes.apple.com/tw/app/%E9%9D%92%E5%B9%B4%E5%84%B2%E8%93%84%E5%B8%B3%E6%88%B6/id1435485258?mt=8。

2、填寫申請書後,請依照下面步驟完成申請程序:

(1)申請書下載(自傳、職場(學習及國際)體驗探索規劃及共同注意事項等完整申請資料)。

(2)學生和法定代理人詳閱並簽名後交回本府教育處實驗教育創新育成中心。

(3)學生申請書各項資料完備,若資料不完整者,將影響教育部複審結果。

三、請家長及學生務必詳閱本方案內容、宣導相關權利、義務及「共同注意事項」;並請申請職場體驗之學生積極參與勞動部辦理之就業媒合活動及職前講習課程。

四、有關本系統操作手冊,請逕至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系統(網址:https://young.cloud.ncnu.edu.tw/index)最新消息下載。

五、檢附本案「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非與學校合作)108年度學生帳密申請表」及「共同注意事項(108年10月修正)」各1份。

附件1-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非與學校合作) 學生帳密申請表(excel檔)

附件1-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非與學校合作) 學生帳密申請表(pdf檔)

附件2-共同注意事項

附件3-學生線上申請操作手冊

附件4-學生APP申請操作手冊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擬自107學年度第2學期起與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擬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合作計畫之學生(或其法定代理人),請其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11月19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70144630A號函辦理。

二、「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13條及第16條第1項規定,經本府許可參與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且擬自107學年度第2學期起同時取得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學籍之學生,應依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之規定入學,並由其法定代理人就課程與教學之實施、成績之評量、校內活動之參與、學雜費之收取及其他有關實驗教育之事項,與該學校擬訂合作計畫,經學校函報教育部許可後進行合作。

三、自107學年度第2學期起與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擬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合作計畫之學生(或其法定代理人),應由各該學校於107年12月31日(星期一)前(以郵戳為憑),檢具合作計畫1份(併附光碟1份)函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並將合作計畫一式15份以副本抄送本署委辦學校國立和美實驗學校教務處協助彙整;逾期申請者,不予受理,並列為考核之參據。

四、檢附旨揭合作計畫參考格式電子檔1份供參。4b8783b2d357d296369cda9dc3a8e602_0144630AA0C_ATTCH1.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