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檢送教育部「110學年度大學辦理特殊選才招生計畫」學校招生資訊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110930日臺教高()字第1100130379A號函辦理。

二、現行大學多元入學方案分為繁星推薦、申請入學及分發入學3大招生管道,提供高中生多元入學機會;惟為維持大多數學生升學的公平性,各管道仍以學測及指考等統一考試作為基本篩選工具,針對部分具有特殊才能、經歷或成就之學生,大學不易以現行方式鑑別其能力;爰旨揭計畫以漸進改變、重視大學自主為精神,由大學提供少量名額,於104-106學年度間以單獨招生方式進行小規模試辦後,並自107學年度將特殊選才招生納入正式入學管道,然該部考量招生管道開放應審慎,辦理學校及名額比率將採逐年調整方式辦理。

三、111學年度招生計畫實施對象為招收具特殊才能或具不同教育資歷學生(如境外臺生、新住民及其子女、實驗教育學生、持境外學歷報考且同時持國外具公信力之入學用大型測驗成績者),並應符合校系人才多元培育目的。旨揭計畫111學年度共54所大學辦理,各校考試及招生日期以各校公告簡章為準;若有相關疑義請逕向各校洽詢,俾利學校即時處理。

四、為使學生及家長能了解特殊選才招生計畫內容,該部業請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建置「大學多元入學升學網」並建置「特殊選才」專區,同時提供實驗教育之學生參與大學多元入學方案,對於大學多元入學方案如有疑義,招生管道部分請洽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電話:02-2368-1913),考試部分請洽大學入學考試中心(電話:02-2366-1416),亦可於大學多元入學升學網(http://nsdua.moe.edu.tw)查詢(網頁由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維護,倘有疑義,請逕洽02-2368-1913)。

附件-111學年度大學辦理特殊選才招生計畫學校招生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