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教育部109年度「『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學生線上申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非與學校合作)」,請臺端踴躍參與,並依限完成線上系統作業。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10月31日臺教技(儲專)字第1080159703A號函辦理。

二、旨案申請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一)適用對象:在中華民國設有戶籍之高級中等學校108學年度應屆畢業生,但畢業當學年度就讀教育部核定「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勞動部核定「雙軌訓練旗艦計畫」及「產學訓合作訓練」者,因有相關補助及就學與就業配套方案,不得申請。

(二)申請期程:請於108年11月1日至109年3月16日間至本案填報系統填寫申請書。

(三)學生帳號密碼:請填妥「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非與學校合作)109年度學生帳密申請表」,並回傳至系統服務信箱(youngcloud@mail.ncnu.edu.tw)。

(四)學生線上申請方式如下:

1、網址:

(1)本方案填報系統網址:https://young.cloud.ncnu.edu.tw/。

(2)APP下載(QRCode請參考操作手冊):

甲、Android系統:https://play.goog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trickpie.young2&hl=zh_TW。

乙、IOS系統:https://itunes.apple.com/tw/app/%E9%9D%92%E5%B9%B4%E5%84%B2%E8%93%84%E5%B8%B3%E6%88%B6/id1435485258?mt=8。

2、填寫申請書後,請依照下面步驟完成申請程序:

(1)申請書下載(自傳、職場(學習及國際)體驗探索規劃及共同注意事項等完整申請資料)。

(2)學生和法定代理人詳閱並簽名後交回本府教育處實驗教育創新育成中心。

(3)學生申請書各項資料完備,若資料不完整者,將影響教育部複審結果。

三、請家長及學生務必詳閱本方案內容、宣導相關權利、義務及「共同注意事項」;並請申請職場體驗之學生積極參與勞動部辦理之就業媒合活動及職前講習課程。

四、有關本系統操作手冊,請逕至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系統(網址:https://young.cloud.ncnu.edu.tw/index)最新消息下載。

五、檢附本案「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非與學校合作)108年度學生帳密申請表」及「共同注意事項(108年10月修正)」各1份。

附件1-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非與學校合作) 學生帳密申請表(excel檔)

附件1-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非與學校合作) 學生帳密申請表(pdf檔)

附件2-共同注意事項

附件3-學生線上申請操作手冊

附件4-學生APP申請操作手冊

【重要訊息】有關擬自108學年度第2學期起與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擬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合作計畫之學生(或其法定代理人)確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1022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80122474A號函辦理。

二、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13條及第16條第1項規定,經本府許可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擬自108學年度第2學期起同時取得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學籍之學生,應依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之規定入學,並由其法定代理人就課程與教學之實施、成績之評量、校內活動之參與、學雜費之收取及其他有關實驗教育之事項,與該學校擬訂合作計畫,經學校函報教育部許可後進行合作。

三、擬自108學年度第2學期起與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擬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合作計畫之學生(或其法定代理人),應由各該學校於10919日(星期四)前(以郵戳為憑),檢具合作計畫1份(併附光碟1份)函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並將合作計畫一式15份以副本抄送本署委辦學校國立和美實驗學校教務處協助彙整;逾期申請者,不予受理,並列為考核之參據。

四、檢附旨揭合作計畫參考格式電子檔1份供參。

附件-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個人與學校合作計畫(範例)

【轉知】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學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實驗教育學生學習歷程填報平臺說明會實施計畫」1份,請相關人員踴躍報名參加,並核予出席人員公假登記,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1023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80116076號函辦理

二、考量實驗教育學生特殊需求,該署委託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建置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實驗教育學生學習歷程填報平臺。為使實驗教育辦理者及學生了解填報平臺操作方式,順利建置個人學生學習歷程檔案,爰規劃辦理旨揭說明會。

三、北區場次研習重要事項如下:

()日期:108114日(星期一)。

()時間:下午130分。

()地點:中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大新館數位演講廳(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27號)。

()參加對象:

1、依據實驗教育三法設立之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型態、公辦民營及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辦理者、教師及學生。

2、依據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規定,與參與實驗教育學生訂有合作計畫之學校相關業務承辦人。

()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線上報名,請逕至「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問卷中心」報名(網址:https://tinyurl.com/yxdws5cb),並於1081030日(星期三)前完成報名手續。

()貴校(單位)出席人員往返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依規定報支。

()全程參與活動之人員,將核給2小時研習時數。

()倘有相關疑義,請逕洽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實驗教育學生基本資料填報平臺」客服專線,電話:(0492910-960,分機3966

108學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實驗教育學生學習歷程填報平臺說明會實施計畫

【轉知】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生學習歷程檔案─實驗教育版公版簡報」1份,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9月30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80110598號函辦理。
二、為教育部對外文宣簡報之一致性,該署提供旨揭公版簡報,以作為學校及實驗教育辦理者後續進行宣導說明及教育訓練之簡報範本架構。
三、旨揭電子檔,已掛載於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實驗教育學生基本資料填報平臺(網址:https://exes.k12ea.gov.tw/)及國立草屯高級商工職業學校「108課綱配套宣導資料下載專區」(網址:www.ttvs.ntct.edu.tw),提供各界下載運用。

附件-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生學習歷程檔案─實驗教育版公版簡報

【轉知】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108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英文作文」及「英語演講」比賽,請學生踴躍參加,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919臺教國署高字第1080101261A函辦理

二、該署為提升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英語文程度並增進學生英語表達能力,特辦理旨揭競賽。

三、旨揭實施計畫內容摘要如下:

()參賽資格:全國各高級中等學校(不含進修學校與臺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所轄市立及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之在學學生及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比賽方式: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有學籍者請洽詢原設籍學校,無學籍者請於區域決賽報名截止日前洽詢各分區承辦學校(宜蘭地區:北區國立新竹高級中等學校)參加區域決賽。

()比賽重要時程:

1、初賽:各校應於決賽報名截止日以前辦理完畢。

2、決賽報名時間:108927日(星期五)上午8時起,至1081014日(星期一)中午12時止。

3、英文作文比賽日期:108115日(星期二),北、中、南三區同時辦理。

4、英語演講比賽日期:

(1)北區:1081113日(星期三)。

(2)中區:1081112日(星期二)。

(3)南區:1081114日(星期四)。

四、本競賽決賽報名方式,請至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網站(網址:www.tngs.tn.edu.tw)線上報名,並於指定日期前完成報名程序,逾期不受理。

五、108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英文作文」及「英語演講」比賽實施計畫1份,請詳閱活動事宜。

附件:

【轉知】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108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英文作文」及「英語演講」比賽,請學生踴躍參加,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919臺教國署高字第1080101261A函辦理

二、該署為提升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英語文程度並增進學生英語表達能力,特辦理旨揭競賽。

三、旨揭實施計畫內容摘要如下:

()參賽資格:全國各高級中等學校(不含進修學校與臺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所轄市立及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之在學學生及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比賽方式: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有學籍者請洽詢原設籍學校,無學籍者請於區域決賽報名截止日前洽詢各分區承辦學校(宜蘭地區:北區國立新竹高級中等學校)參加區域決賽。

()比賽重要時程:

1、初賽:各校應於決賽報名截止日以前辦理完畢。

2、決賽報名時間:108927日(星期五)上午8時起,至1081014日(星期一)中午12時止。

3、英文作文比賽日期:108115日(星期二),北、中、南三區同時辦理。

4、英語演講比賽日期:

(1)北區:1081113日(星期三)。

(2)中區:1081112日(星期二)。

(3)南區:1081114日(星期四)。

四、本競賽決賽報名方式,請至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網站(網址:www.tngs.tn.edu.tw)線上報名,並於指定日期前完成報名程序,逾期不受理。

五、108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英文作文」及「英語演講」比賽實施計畫1份,請詳閱活動事宜。

附件-108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英文作文」及「英語演講」比賽實施計畫

【轉知】檢送教育部「109學年度大學辦理特殊選才招生計畫」學校招生資訊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依據教育部108918臺教高()字第1080133614A號函辦理

二、現行大學多元入學方案分為繁星推薦、個人申請及考試入學3大招生管道,提供高中生多元入學機會;惟為維持大多數學生升學的公平性,各管道仍以學測及指考等統一考試作為基本篩選工具,針對部分具有特殊才能、經歷或成就之學生,大學不易以現行方式鑑別其能力;爰該部擬具旨揭計畫,以漸進改變、重視大學自主為精神,由大學提供少量名額,於104-106學年度間以單獨招生方式進行小規模試辦後,並自107學年度將特殊選才招生納入正式入學管道,然該部考量招生管道開放應審慎,辦理學校及名額比率將採逐年調整方式辦理。

三、109學年度招生計畫實施對象為招收具特殊才能或具不同教育資歷學生如境外臺生、新住民及其子女、實驗教育學生、持境外學歷報考且同時持國外具公信力之入學用大型測驗成績者,並應符合校系人才多元培育目的。旨揭計畫109學年度共47所大學辦理,各校考試及招生日期以各校公告簡章為準;若有相關疑義請逕向各校洽詢,俾利學校即時處理。

四、為使學生及家長能了解特殊選才招生計畫內容,教育部業請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建置「大學多元入學升學網」並建置「特殊選才」專區,同時提供各校招生資訊以利考生參考,爰各校招生資訊可於大學多元入學升學網(http://nsdua.moe.edu.tw)查詢參考(網頁由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維護,預定於108104日前完成;倘有疑義,請逕洽02-2368-1913)

五、另實驗教育之學生亦得參與大學多元入學方案,對於大學多元入學方案如有疑義,招生管道部分請洽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電話:02-2368-1913),考試部分請洽大學入學考試中心(電話:02-2366-1416),亦可於大學多元入學升學網(http://nsdua.moe.edu.tw)查詢(網頁由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維護,電話:02-2368-1913)

六、檢附教育部「109學年度大學辦理特殊選才招生計畫」學校招生資訊1份,請詳閱活動事宜。

附件:

【轉知】檢送教育部「109學年度大學辦理特殊選才招生計畫」學校招生資訊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108918臺教高()字第1080133614A號函辦理

二、現行大學多元入學方案分為繁星推薦、個人申請及考試入學3大招生管道,提供高中生多元入學機會;惟為維持大多數學生升學的公平性,各管道仍以學測及指考等統一考試作為基本篩選工具,針對部分具有特殊才能、經歷或成就之學生,大學不易以現行方式鑑別其能力;爰該部擬具旨揭計畫,以漸進改變、重視大學自主為精神,由大學提供少量名額,於104-106學年度間以單獨招生方式進行小規模試辦後,並自107學年度將特殊選才招生納入正式入學管道,然該部考量招生管道開放應審慎,辦理學校及名額比率將採逐年調整方式辦理。

三、109學年度招生計畫實施對象為招收具特殊才能或具不同教育資歷學生如境外臺生、新住民及其子女、實驗教育學生、持境外學歷報考且同時持國外具公信力之入學用大型測驗成績者,並應符合校系人才多元培育目的。旨揭計畫109學年度共47所大學辦理,各校考試及招生日期以各校公告簡章為準;若有相關疑義請逕向各校洽詢,俾利學校即時處理。

四、為使學生及家長能了解特殊選才招生計畫內容,教育部業請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建置「大學多元入學升學網」並建置「特殊選才」專區,同時提供各校招生資訊以利考生參考,爰各校招生資訊可於大學多元入學升學網(http://nsdua.moe.edu.tw)查詢參考(網頁由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維護,預定於108104日前完成;倘有疑義,請逕洽02-2368-1913)

五、另實驗教育之學生亦得參與大學多元入學方案,對於大學多元入學方案如有疑義,招生管道部分請洽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電話:02-2368-1913),考試部分請洽大學入學考試中心(電話:02-2366-1416),亦可於大學多元入學升學網(http://nsdua.moe.edu.tw)查詢(網頁由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維護,電話:02-2368-1913)

六、檢附教育部「109學年度大學辦理特殊選才招生計畫」學校招生資訊1份,請詳閱活動事宜。

附件-「109學年度大學辦理特殊選才招生計畫」學校招生資訊

【重要訊息】有關本縣108學年度第二學期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案,有意申請者請於108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至「宜蘭縣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暨作業系統」完成線上申請,請查照。

一、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及宜蘭縣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補充規定辦理。

二、  宜蘭縣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暨作業系統網址 https://ylns.ilc.edu.tw/

三、  申請計畫如有疑義,請逕洽實驗教育創新育成中心侯小姐,聯絡電話:03-9255761分機50

四、檢附本案個人實驗教育相關申請資料檔案各1份。

附件:

【重要訊息】有關本縣108學年度第二學期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案,有意申請者請於108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至「宜蘭縣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暨作業系統」完成線上申請,請查照。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及宜蘭縣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補充規定辦理。

二、宜蘭縣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暨作業系統網址https://ylns.ilc.edu.tw/。

三、申請計畫如有疑義,請逕洽實驗教育創新育成中心侯小姐,聯絡電話:03-9255761分機50。

四、檢附本案-個人實驗教育相關申請資料檔案各1份。

0-宜蘭縣108學年度申請非學校型態個人實驗教育計畫-自我檢核表(個人教育適用)1080919修

1-家長與學校合作關係事項(國中小適用)

2-教師任教同意書(個人教育適用)

3-家長同意書(個人教育適用)

4-108學年度個人實驗教育計畫書(個人教育適用)

5-教學人員名冊(個人教育適用)

6-108學年度撤銷實驗教育申請

7-高級中學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個人與學校合作計畫書(參考格式)(word檔)

宜蘭非學系統操作手冊-家長.團體.機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