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又稱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為使學生及家長能充分獲得防疫措施資訊及配合協助事項,提供本縣「寒假防疫期間(開學前) 給學校及家長的一封信」,請查照。

一、 依據本府109年2月11日第1092303204號簽准意見辦理。
二、 適逢中國爆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又稱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已擴散至各國,因此,現階段落實防疫措施與自主健康管理更是首要之急。為降低傳播風險及確保校園安全,需要學校及家長們的全力協助與配合,故擬具「寒假防疫期間(開學前) 給學校及家長的一封信」,分別說明學校的防疫措施,以及希望家長協助提醒孩子們做好健康管理的事項,以期防疫工作更加完備。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宜蘭縣政府_教育處_給各學校及家長們的一封信1090212-公告版

【轉知】「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9年2月5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002960B號令廢止,檢送發布令影本1份,請查照。

一、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1條第4款規定略以:「法規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廢止之:……四、同一事項已定有新法規,並公布或發布施行者。」因同一事項(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已定有「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爰依循高級中等教育法第13條規定所訂定之本辦法應予廢止。。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1-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辦法

2-教育部令(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辦法廢止)

【轉知】「國民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準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9年2月4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000736B號令廢止,檢送發布令影本1份,請查照。

一、旨揭準則係依國民教育法第4條第4項規定授權訂定之,並於100627日訂定及102531日修正發布在案。為完備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相關規範,「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業於1031119日施行,並於107131日修正公布,爰旨揭準則業無使用需求。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若對旨揭準則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謝雅君(02-77367429)

教育部令(國民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準則廢止)

【轉知】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第60屆國立及縣(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分區科學展覽會實施計畫」1份,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130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90004550號函辦理

二、本縣許可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且未取得學籍之學生(簡稱無學籍自學生)參加本屆科展亦循各層級參賽,另請有意參加科展者務必於109227(星期四)前逕至本縣實驗教育創新育成中心侯小姐(連絡電話:03-9255761分機50)報名登記,俾利辦利後續初賽事宜。

第60屆國立及縣(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分區科學展覽會實施計畫

【重要訊息】宜蘭縣宣布縣內所屬各級學校延後開學寒假輔導課程2/3起全面暫停

宜蘭縣政府配合中央防疫工作,本縣所屬各級學校(含公立幼兒園)延至2月25日開學,寒假輔導課程及活動自2月3日起全面暫停。

依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日決議,為維護師生健康,教育部決定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108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日延後2週至2月25日開學。該學期休業式延後至7月14日辦理,另原定2月15日配合1月23日(小年夜)彈性放假調整上課之機制相關措施予以取消。

基於12歲以下之學童乏人照顧,若家長有親自照顧之需求,基於防疫的必要措施,2月11日至2月24日期間,受雇之家長其中1人得請防疫照顧假,雇主應予准假。

原來即已開學的私立幼兒園及原已上課的安親班與補習班,維持現況,但須加強檢測與管理。

至於國中會考、技專統測、大學指考,各項入學考試日程維持不變,命題範圍將配合縮減調整,不影響學生考試權益。

因應教育部公告延長寒假縮短暑假乙事,為強化各級學校防疫整備效果,宜蘭縣政府林姿妙縣長宣布本縣所屬高中、國中小(不含國立、私立學校,以及鄉鎮市立幼兒園、私立幼兒園等教育機構,各該機構可自主決定是否同步辦理)寒假期間下列相關課程或活動,明日起一律停止活動或上課:

一、學校附設幼兒園課後留園及特殊生課後照顧專班。

二、學校寒假期間課輔、營隊、校隊校內及戶外集訓。

三、學校內收費社團、返校日、返校打掃。

另若有特殊情形,各校可就個別情形提出申請。 教育部通報(定稿)1090201 教育部通報1090130

【重要訊息】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實驗教育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作業時程表」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12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80149682號函辦理。

二、因應108學年度正式推動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歷程檔案,請貴校(單位)或實驗教育辦理者配合學習歷程檔案各項工作期程,完成相關系統及行政作業,以維護學生權益。

附件-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實驗教育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作業時程表

有關擬自108學年度第2學期起與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擬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合作計畫之學生案,請確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12月4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80142370A號函辦理。

二、申請本縣108學年度第2學期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案,並已依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之規定入學,請就課程與教學之實施、成績之評量、校內活動之參與、學雜費之收取及其他有關實驗教育之事項,與該學校擬訂合作計畫。

三、檢附旨揭合作計畫參考格式1份供參,相關電子檔請逕至宜蘭縣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專網(https://2blog.ilc.edu.tw/25222/)/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專區下載。

附件-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個人與學校合作計畫

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生學習歷程檔案的檔案格式規格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11月29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80140848A號函辦理。
二、旨揭規格表已登載於國立草屯高級商工職業學校網站108課綱宣導配套宣導資料(含學生學習歷程檔案)(http://www.ttvs.ntct.edu.tw/ischool/publish_page/192/),以供瀏覽下載,請貴校(單位)或實驗教育辦理者配合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完成各項系統及行政作業,以確保學生權益。

附件-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生學習歷程檔案的檔案格式規格

【轉知】檢送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辦理「2020年青少年跨域整合人才培育計畫簡章」乙份,請學生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一、依據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1081128科實字第10802006020號函辦理

二、隨著國際教育趨勢以學生為學習主體,重視跨域、整合、溝通協商、解決複雜問題能力的教育理念,在不侷限於「科學」範疇的思考下,邀集國中至大學教育現場優秀專家與教師共同規劃辦理,以培育具備自主學習、分析思辨、系統思考、關懷世界、團隊合作及溝通表達能力的跨域整合人才為目標。計畫辦理四年來共有來自全國629名國一至高一階段學生主動申請,最後培育137位學生加入此一創新學習模式的實踐歷程,成效良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著重「核心素養」發展,培養適應現在生活及面對未來挑戰所需具備知識、能力與態度,並強調全人教育及跨域統整的目標,與本計畫目標相呼應。

三、本案重點如下:

()參加對象:

1、現就讀國內公私立國一至高中()一年級(含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提出申請。

2、分為一般組及進階組,進階組需曾錄取本計畫並完成培訓之學生,始得報名。一般組與進階組分別審查,總共預計錄取名額為40名。

()報名時間:

1、自1081220日上午9時起至109122日中午12時止,

一律採線上報名,並備妥相關文件,於報名同時上傳完成,始完成報名作業。

2、本(108)度採用Google線上表單與檔案上傳功能,供報名與上傳檔案可同時作業,請預先準備Google帳號,以利報名。

()相關計畫內容請見簡章,或於上班時間洽詢實驗組卓家萱老師,電話( 0 2 ) 6 6 1 0 – 1 2 3 4分機5 4 7 1; 電子郵件d9659962003@mail.ntsec.gov.tw

()相關文件請至科教館官網/科教活動/青少年跨域整合人才/下載。

()歡迎加入活動粉絲專頁掌握即時資訊https://www.facebook.com/ntsec2016

四、檢附本案簡章及申請表各1份。

2020青少年跨域整合人才培育計畫簡章

2020年青少年跨域整合人才培育計畫申請表(odt檔)

2020年青少年跨域整合人才培育計畫申請表(word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