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管制符號,遵守道路管制權
「標誌」、「標線」、「號誌」是用來提醒用路人有關道路使用之「禁制」、「警告」、「指示」等資訊,也是維護交通秩序、確保交通安全之守護神。
(一)道路交通管制之優先順序
若您同時面對多種道路交通管制方式時,首先遵循交通指揮人員之手勢,其次為依循標誌、標線與號誌,以保自身安全。
(二)經授權執行交通管制之人員
經授權執行交通管制之人員有三種:
1.執行交通勤務之警察。
2.依法執行指揮之交通人員。(如義交、導護媽媽)
3.交通稽查任務之人員。
求生小秘方:「服從交通指揮人員指揮,將能讓你我行的更放心」不服從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不但會被處以罰款或參加1~2小時之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更會造成自身的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