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訪視當天,委員簽名之紀錄表及檢核表(學校版)正本由隨行人員攜回。
2.請貴校自行影印紀錄表及檢核表留存;並將電子檔上傳至網路,以利教育部備查。
(1)含輔導委員簽名之紀錄表及檢核表PDF檔
(2)紀錄表(含學校改進策略或修正情形說明)及檢核表word檔
(3)請將以上兩檔案製成壓縮檔(zip、rar或7z)並上傳
(4)上傳路徑:「教育部高中優質化輔助方案資訊網」
(http://mcs2.cere.ntnu.edu.tw/sap/input.php) /資料上傳/計畫資料上傳區。
附件:專家諮輔資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