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壯圍鄉大福國小推動109學年度台灣母語日推動小組實施要點

宜蘭縣壯圍鄉大福國小推動109學年度台灣母語日推動小組實施要點

第一條、目的:為推動台灣母語日,發展母語日教學實施計畫,特訂定本要點。

第二條、任務:本會依其職權行使以下四項任務:

(一)決定本校各學年(期)台灣母語日計畫。

(二)評選本校個學年(期)台灣母語日教學教材。

(三)設計台灣母語日教學主題與教學活動。

(四)實施台灣母語日教學評鑑。

第三條、本會採委員制,各項工作規劃及決議均由委員會決定之。

第四條、本會委員共五人,由校長、教導主任、教學組長及擔任母語教師為當然委員,其餘一位委員由教師互選之。

第五條、委員會設主任委員一人,由校長兼任之。執行秘書一人,由教導主任兼任之。

第六條、本會委員之任期,由校長、教導主任及教學組長擔任之當然委員依其職務異動調整。其餘委員任期皆為一年,自選舉日起至翌年七月卅一日止。

第七條、本會會議得因任務需要由主任委員召集召開,會議主席由主任委員擔任或指定其他委員擔任之。

第八條、本會應於每學期開學二週內議決下列各項計畫:

(一)各學期台灣母語日教材審核。

(二)各學期台灣母語日主題活動計畫。

第九條、本會之各項決議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皆須送校務會議議決後實施之。

第十條、本要點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之,其修正亦同。

 

109學年度台灣母語日推動小組委員

職  稱姓  名產生方式備      註
主任委員吳文成當然委員校長
執行秘書林澤豐當然委員教導主任
委    員朱麗惠當然委員教學組長
委    員莊蕙瑜母語教師
委    員林奕孝委員學生事務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