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6設置廚餘、落葉堆肥槽進行環境行動研究

原因:本校於95年曾向縣府申請「奧地利式落葉堆肥箱」,使用多年後仍發現部分問題產生,因堆肥箱採組合式,遇颱風或風大時易被吹散,另堆肥箱容量有限,如遇學校割草或環境整理時容易爆滿,最後是不宜腐爛,往往需要好幾個月才能形成堆肥;種種因素今年度在申請廚餘、落葉堆肥計畫時,就改採一個建造屬於我們自己的落葉堆肥槽,同時也做行動研究,讓學生透過參與對於所採用的原理進行了解及探索。

 

100.12.5 001 100.12.5 003 100.12.5 008 100.12.5 019 水泥1 空心磚 器具 塑膠管 塑膠管1

1-7-1學生環保義工服務實施辦法

宜蘭縣立文化國中學生環保義工服務實施辦法

100.09.1修訂

一、   目的:

1、   養成學生勞動的習慣,進而鼓勵學生參與社會服務貢獻力量。

2、   培養學生知恩、感恩、惜福的精神。      

3、   指導學生建立正確的人生觀,培養樂觀進取、積極奮鬥、重義輕利的人生態度。

二、   實施方式:

1、   訂定「宜蘭縣立文化國中學生環保義工服務實施辦法」

2、   成立環保義工隊,加強學生環保意識,並協助學校環境保護工作事項的推動。

3、   招募義工學生:學務處於學期初公開徵選環保義工,採學生主動報名方式,經由各班導師推薦通過後,始為學校環保義工。

4、   為鼓勵暨表揚義工服務學生之熱忱,凡在本校就學期間,服務時數均可累計。學生在服務期間若表現良好,在畢業前頒發若干名義工服務獎。

三、   實施內容:

1、   本辦法所稱之義工,為自願服務,而不領取任何酬勞者。其服務工作範圍校內外均可。

2、   對象:以九年級學生為優先,其次為八年級學生。主要協助校園環境維護、學校綠化、美化環境或其他交代事項等。

3、   服務時間:以學校午休(12351310分)以及早自習時間為主,盡量不影響學生正常上課時間。

4、   遇段考及複習考當日則暫停實施。

四、 獎懲:

1參與實際工作之義工給予公開表揚。

2推舉優秀義工參加縣內義工表揚。

3工作認真且能將所負責工作完成者,於期末依校規敘獎鼓勵。

4若工作態度不佳且經師長勸戒三次仍不改進者,一律退出義工隊,並記警告乙次以示懲處。

五、本辦法經 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