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文化國中100學年度第一學期主題宣導–藝文比賽實施辦法
一、 主 旨:為慶祝本校43週年校慶,並提供學生多元學習的機會,使具有美術設計及POP 設計專長之學生能有一展所長的機會,以達到做中學的教育目的,並期望能藉此活動來提昇學生藝文創作水準及藝術欣賞能力。
二、 比賽對象: 本校七、八、九年級各班,另各指定主題至少需指定一人參賽。
三、 比賽項目:
類別 | 海報比賽主題 |
七年級 | 1.「慶祝校慶」海報設計(活動組) 2.「家庭教育」海報設計(輔導室) 3.「性別平等」海報設計(輔導室) 4.「生命教育」海報設計(輔導室) 5.「交通安全」海報設計(學務處) 6.「防制藥物濫用(反毒)」海報設計(學務處) |
八年級 | 1.「健康吃、快樂動」海報設計(衛生組) 2.「愛滋防治」海報設計(衛生組) 3.「書香校園」海報設計(課發組) 4.「節能減碳」海報設計(衛生組) 5.「智慧財產權宣導」海報設計(資設組) |
九年級 | 1.「無菸」海報設計(衛生組) 2.「無檳」海報設計(衛生組) 3.「生涯發展」海報設計(輔導室) |
四、內 容: 自行設計(但需題材健康)。
五、作品規格: 半開書面紙,顏色不拘。
六、作品紙張: 由學校提供參賽者一張半開書面紙。
七、報名時間: 100年10月28日(星期五)前。
八、繳件時間: 100年11月4日(星期五)前。
九、評審時間: 100年11月7日(星期一)。
十、評審:由本校美術老師及藝文老師擔任。
十一、成績及獎勵:(一)報名參賽有完成作品且態度認真者,給榮譽卡3格。
(二)各類競賽不分年級,錄取前三名,佳作若干名,分別頒發獎狀及核予嘉獎乙次(前三名)。
十二、本辦法呈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