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文化國民中學99學年度第2學期七年級主題學習營第一次籌備會議
會 議 內 容
時 間:100年 4 月6 日 (星期三 ) 十 四 點 十 五 分 地點: 本校會議室
主 席:黃校長 忠燦
參加人員: 教務主任、學務主任、總務主任、事務組長、活動組長、701導師、702導師、703導師、704導師、705導師、706導師、707導師、708導師、家長代表、學生代表(模範生)。
◎討論及決議事項:
1.討論是否辦理「99學年度第2學期七年級學生主題學習營」?
*決議事項: —贊成辦理「七年級學生主題學習營」。
(贊成: 票 不贊成: 票 沒意見: 票)
2.討論活動規格內容:
*決議事項:
(1)活動天數:兩天一夜 (票決:兩天一夜 票;三天兩夜 票; 沒意見: 票)
(2)活動方式:露營 (票決:露營 票; 宿營 票; 沒意見: 票 )
(3)活動日期: 100年7月1~2日(週五、週六)-以此指定之日期招商。
(4)活動地點:開放由廠商自行規劃,設計兩天一夜之課程,以台中以北為主。
(5)費用概估:預估費用每人約 2000元以下。(97年6月收1900元苗栗縣通宵海洋渡假村)
(98年6月—收1880元,苗栗縣通宵海洋渡假村)
(6)人數概估: 221 人,活動經費結算以實際參加之學生人數計算。
(7)未參加學生之安排:盡量鼓勵學生把握共同學習的機會,踴躍參加;未能參加之學生,需到校學習,另行安排學習內容。
(8)請討論並決議「徵求代辦廠商企劃書內容規格」及「廠商評分表」,詳如附件。
(9)有經濟困難之學生,將爭取補助。
3. 其他事項:
(1)評審委員:按往例,敬請校長、家長會長及七年級導師擔任。
(2)避免以成績好壞為指標去約束學生能否參加此活動,每位學生有相同的學習機會與權利。
(3)學生代表發言:分站太多,操作時間太短,行程太趕,建議不重要的站可刪除,以加長各站時間。
(4)此為學期內課程活動,應盡量鼓勵參加,未參加學生仍需到校依作息上下課,不宜請假。
(5)廠商服務能力參差不齊,評審廠商時應特別注意廠商時際服務能力,及活動期間之小隊服輔導員需素質優良。
(6)主題營活動可增強班級團體動能,是學生成長的關鍵,讓學生從活動中學習,建立正確價值觀,師長也可從活動中了解學生不同面相。
(7)模範生代表來參加此籌備會,可學習表達自己意見,爭取同學權益,也可了解師長辦理教學活動之程序與辛苦所在。
(8)地點選擇希望能選擇不要太遠的營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