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_訂定實驗場所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宜蘭縣五結鄉孝威國民小學實驗場所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一、實驗操作之安全要領:

 (一)實驗課前準備工作

1.進入實驗室先打開窗戶,保持通風。

2.知道滅火器和沖洗裝置的位置及使用方法。

3.知道緊急逃生出口與路線。

   

(二)實驗進行中

1.注意聆聽老師講解實驗操作程序和危險事件之防範方法。

2.依照實驗步驟操作,並細心觀察和記錄。

3.分組討論並提出問題,請教老師。

4. 未經允許不可擅自取用實驗室之器材及設備等物品。

5. 實驗室內禁止吸煙、吃喝食物、喧鬧、嬉戲或進行無關的實驗。

6.課程操作時,務須小心謹慎,以防意外事件發生。如有意外發生時,應馬上通知老師。

 (三)實驗結束後

1.將廢棄物分類集中。

2.清洗玻璃器皿、桌面及水槽中的雜物。

3.整理桌面,並將器材放置整齊。

4.實驗結束後,應關閉所有不用之電源。

5.離開實驗室前徹底洗淨雙手。

6.最後離開實驗室的人員,尤其是停電、週末及放長假前,必須確實檢查所有化學用品是否擺放正確位置、所有電器、氣體鋼瓶、實驗設備之開關、水龍頭、及實驗室門窗等是否確關閉。

 

二、實驗室化學藥品管理方法:

 (一)實驗器材含有化學藥品時,應注意瓶身標籤上是否有詳細標示名稱 、主要成分 、危害警告訊息、危害防範措施製造商或供應商及其名稱、地址、電話。

(二)化學藥品儲存櫃需依不同特性分類,且櫥櫃要上鎖,學生不可任意拿取。

(三)化學藥品儲存櫃放置處要避免日曬、照光及溫度的控制,避免化學藥品自燃或變質。

   

三、緊急事件處理流程:

實驗室災害之處理原則如下:

(一)、事故通報:

1. 發現火災、爆炸或化學品洩漏等緊急狀況之人員,應立即就近通知相關人員或告知處室辦公室及健康中心。

2. 相關人員或告知處室辦公室及健康中心人員應立即赴現場瞭解,並告知各實驗場所之人員緊急狀況,並研判是否通知相關之救援單位。

3. 有毒性化學物質外洩之虞時,實驗場所負責人應立即採取洩漏之緊急防治措施,並通報環保主管機關。

   

(二)、緊急疏散:

實驗室規劃緊急逃生路線(應標示逃生方向)位置,並張貼於實驗室明顯位置。

下列事故發生時,單位主管或實驗室負責人即應立刻實施疏散,引導人員至操場或中庭等空曠場所,遠離事故現場。

   

(三)、急救處理原則:

人員有化學性中毒現象時,依下列原則進行緊急處理:

1. 急救前要確定對傷者或自己無進一步的危險。

2. 吸入有毒氣體如一氧化碳等應立刻打開門窗或將傷患移至室外。

3. 化學藥品灼傷皮膚或眼睛時,應立刻用流動緩慢的水沖洗患部至少四分鐘。

4. 對於最急迫的人員給予優先處理,必要時應將傷患立即送醫,並告知醫療人員曾接觸之化學物質。

5. 若意識不清、昏迷、失去知覺,則將患者做復甦的姿勢且不可餵食。臉色潮紅患者應使其頭部抬高,臉色蒼白有休克現象應使其頭部放低。

6. 若患者心跳停止、沒有呼吸,應立即施予心肺復甦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