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_4_6 積極參與或辦理「廢乾電池回收工作計畫」Post author:yauPost published:2014 年 11 月 30 日Post category:其他配合措施辦理情形■ 積極進行廢乾電池回收,並列入學生生活護照獎勵項目■ 落實廢乾電池回收與獎勵 相關內容6.配合於每月5日前提供上個月資源回收量數據(含憑證)予所在地鄉鎮市公所。2010 年 10 月 10 日104-4-2於公開場合及學校網頁推動「宜蘭縣環境教育電子護照(宜蘭綠卡)」計畫2015 年 11 月 6 日105-四、2.2參與推動「宜蘭縣環境教育電子護照(宜蘭綠卡)」計畫成效卓著2016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