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國華國中100學年度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計畫
一、依據:1.學校衛生法第8條暨「國民中小學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辦法」。
2.教育部(100)學生健康檢查工作手冊。
二、目的:1.瞭解學生之生長發育及健康狀況。
2.建構完善的健康檢查項目和程序,控管健康檢查品質,期能早期發現學生體格缺點或疾病,始能早期治療,以維護學生健康。
3.根據檢查結果,提供健康教學活動參考,充實學生健康知識、培養健康態度、養成健康習慣,以達到衛生教育的目的。
三、指導單位:宜蘭縣政府教育處
四、主辦單位:學務處
五、協辦單位:總務處、教務處
六、承辦單位:羅東聖母醫院
七、檢查日期與地點:
1.尿液檢查收件:100年10月5日(星期三)上午8:00-9:00、健康中心
2.口腔檢查:100年9月14-20日上午7:30-08:30、健康中心
3.身體理學檢查:100年11月30日(星期三)上午8:00-16:00、自強館
八、受檢對象:一年級全體學生
九、檢查項目:口腔檢查、尿液檢查、血液檢查及全身理學檢查
十、工作項目及規劃:
日期 | 工作項目 | 負責人員 |
9/1~9/15 | 成立健康檢查工作小組(如附件一),擬定健檢實施計畫、協調相關工作人員 | 衛生組長 |
9/5~10/30 | 備妥學生健康記錄卡及口腔檢查結果通知單,轉錄學生身高、體重、視力、辨色力檢查結果,並輸入【學生健康資訊管理系統】 | 護理師 |
9/14~ 9/20 | 口腔檢查:各班依排定時間至健康中心受檢 | 護理師、各班導師 |
10/4 | 分發1.尿液檢查通知書及檢查用具 | 護理師、各班導師 |
日期 | 工作項目 | 負責人員 |
10/5 | 收集尿液檢體並依醫院排定時間送檢 | 護理師 |
11/17(三)~11/19(五) | 1. 召開健康檢查行程說明會 2. 分發『宜蘭縣國中學生健康檢查通知單暨同意書』並請家長簽名後交回 | 護理師、各班導師 |
11/30(三)8:00~16:30 | 健康檢查現場總指揮 | 學務主任 |
行政聯繫及受檢班級安排 | 衛生組長、護理師 | |
協助準備檢查用桌椅及環境佈置 | 總務處事務組 | |
學生秩序維護 | 各班導師或任課教師 實習教師、愛心志工 | |
12/20~ | 分發學生健康檢查結果通知單、個案衛教、各項資料追蹤處理與統計分析 | 護理師 |
十一、 檢查進行方式及注意事項:
1.請各班學生依照排定之檢查時間(如附件一),以班級為單位,由任課教師帶領至指定地點接受各項檢查;導師若沒課也請到場協助。
2.各班受檢時請任課教師協助清點人數,若有因故缺席學生,請告知護理師統計以便擇日補檢。
十二、 醫院工作人員將於檢查當天7:30到校佈置場地,請事務組派員協助,並準備會議桌8張、椅子30張,及屏風2個。另請體育組協助自強館場地之淨空,非受檢學生請勿進入自強館。
十三、 本計劃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