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古─荷西在臺灣

荷西時期

15世紀初(中國明朝)開始約30年間,鄭和下西洋前後共七次,最遠到達非洲東岸,是中國歷史上的頭一遭,應該也是世界史上第一次,他們不是強奪擄掠,僅是宣揚國威。但因每次出航花費太多,國庫終究負荷不了,群臣抗辯,再加上鄭和去世,下西洋的大舉於是告停,終止海上霸權的美夢。

15世紀末,歐洲人發現了從歐洲亞洲的海上航路,讓世界進入大航海時代,或說是大量殖民時代,包括非洲拉丁美洲亞洲,都是歐洲強權國家的最愛,當然,臺灣也不例外。

【登島】

第一個進到臺灣統治的是「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是政府和商人合作的組織,當然,他們對外是可以代表政府的。東來的目的不就是要開創市場做生意賺大錢嗎!第一站,他們先在澎湖登陸,但當時的澎湖明朝政府領土,怎麼可能允許外國人來擺攤呢!於是要荷蘭人再往東方退一些,那兒有個三不管地帶叫大員(臺灣),因此荷蘭鑑隊就這麼浩浩蕩蕩地進入臺灣,當時臺灣西部圍繞著大大小小的沙洲和潟湖,於是就選在最大的一座沙洲上建築城堡作為行政中心,名為熱蘭遮城,當時是西元1624年8月(臺灣進入歷史時代的開始)。

西班牙人見狀眼紅,福爾摩沙(FORMOSA)怎麼可以被荷蘭人獨佔呢?於是在西元1626年5月,從菲律賓往北直奔,沿著臺灣東海岸到達臺灣本島最東境的岬角,登陸後命名為Santiago,現稱三貂角。隨後進入雞籠港(基隆)社寮島舉行占領儀式。兩年後,再占淡水,建立聖多明哥城(San Domingo),就是現在的淡水紅毛城

【賺錢?傳教?】

傳教和荷蘭人賺錢有關嗎?莫非是藉上帝的名義,達到管理、統治原住民的目的?姑且不管他是不是有陰謀,至少他們在傳入基督教的措施是具有實質貢獻的,例如:建教堂、設學校、創新港文、讀聖經、指導常規習禮儀等。

荷蘭人占領臺灣的目的是要把臺灣當作國際貿易轉運站,對象則是中國日本和南洋。他們從中國購買絲綢、瓷器、藥材等特產,再經由臺灣轉售日本波斯荷蘭歐洲等地。也會從南洋購來香料、胡椒、鉛和錫等物品,經由臺灣運往中國販賣。也外銷臺灣的農礦產,包括稻米、糖、鹿皮、鹿脯、藤、硫磺等,其中鹿皮一年輸出高達20萬張,對自然生態造成相當的破壞,甚至使野生動物瀕臨滅絕。

為了要提高農產量,他們獎勵漳州泉州人移民到臺灣開墾,到了西元1650年左右,來開墾的人已近2萬人,這些人以佃農的方式向荷蘭人租用田地與農具,工作完畢後必須歸還;另外也從東南亞地區引進黃牛來耕田與拉車,甚至設立「牛頭司」管理牛隻。

既然是為了賺錢而來,當然能賺就多賺一些,於是把繳稅當成了另一種牟利的手段,例如招募人來開墾,卻課徵高所得稅;每戶依人數繳交人頭稅;要捕鹿嗎?請來競標捕鹿權。要捕魚嗎?請來競標捕魚權。要跟原住民作生意嗎?請也來競標吧!所以荷蘭人在臺灣簡直就是萬萬稅。這不是要官逼民反嗎?終於爆發1652年郭懷一事件。再10年後,西元1662年,再外攻內應下,鄭成功驅逐了荷蘭人。

再看看在臺灣北部發展的西班牙人吧!他們占領北臺灣各個據點,除了要建立國際貿易中心外,更大的動機是要當做到日本傳教的跳板,當然在臺灣時也致力傳播天主教。為了達到貿易與傳教的目的,他們開闢了基隆淡水之間的陸路交通。據統計,在據16年中,傳教士雖然屢遭原住民殺害,但仍前仆後繼,使當時信奉天主教的原住民達4000多人。

1633年,日本德川幕府下令禁教,並頒布鎖國令,這讓西班牙美夢破碎,再加上呂宋島發生叛亂,終於決定撤減在臺灣的守軍。到了1642年,荷蘭人趁機登陸基隆西班牙人開城受降,結束16年的臺灣殖民。

【手段?貢獻?】

荷蘭人和西班牙人在殖民統治臺灣的時候,雖然以武力強迫人與原住民從事生產,達到掠奪資源的目的,但在這獲取經濟利益的過程中所做的一些建設,卻也促成臺灣成為東亞國際貿易的重要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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