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圖書館圖書借閱規則及說明事項

因應防疫,圖書館圖書借閱微調整。

1.學生每次可借2本書,借閱期限14天。

2.教師每次可借8本書,借閱限期14天。

3.請愛惜圖書,遺失或損壞書本者請買相同的書歸還或照書本定價賠償。

4.借閱者請使用自己的借書證借書。

    註:借書證勿借給他人使用。

      因若對方遲遲未將圖書歸還,圖資中心只向該借書證所有者催書;

      若對方將書本遺失或損壞時,該借書證所有者須請買相同的書歸還

      或照書本定價賠償。

5.重新申辦童年閱讀卡,補發工本費50元,請洽教務處註冊組組長。

    註:童年閱讀卡在宜蘭縣文化中心及各鄉鎮市圖書館皆可使用。

6.重新申辦光復國小借書證,補發工本費20元,請洽圖書館櫃台。

  註:光復國小借書證僅限於校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