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館圖書借閱規則及說明事項
1.學生每次可借4本書,借閱期限14天。
2.教師每次可借8本書,借閱限期14天。
3.逾期歸還圖書一個月以上者,暫時取消借閱資格,待歸還圖書後,再恢
復借閱資格。
4.請愛惜圖書,遺失或損壞書本者請買相同的書歸還或照書本定價賠償。
5.借閱者請使用自己的借書證借書。
註:借書證勿借給他人使用。
因若對方遲遲未將圖書歸還,圖資中心只向該借書證所有者催書;
若對方將書本遺失或損壞時,該借書證所有者須請買相同的書歸還
或照書本定價賠償。
6.重新申辦童年閱讀卡,補發工本費50元,請洽教務處註冊組余心雅老師。
註:童年閱讀卡在宜蘭縣文化中心及各鄉鎮市圖書館皆可使用。
重新申辦光復國小借書證,補發工本費20元,請洽圖書館阿姨。
註:光復國小借書證僅限於校內使用。
圖資中心105.9.1
圖書館相關規則
(一)排隊:1. 請排成2排,安靜排隊勿推擠
2. 利用排隊時將書整理好,條碼朝上
3. 主動向櫃台阿姨說:「借書」或「還書」
(二)借書:1. 每人單次最多可藉4本(漫畫類限1本)
2. 借書期限為2週
3. 借書證不可以借別人使用
4. 借書證遺失補發需付10元工本費
(三) 還書:1. 可到櫃台還書,也可利用還書箱還書
2. 還書後要把書放到書車上(書背朝外)
3. 逾期未歸還,會發催書單且不能再續借
(四) 還書箱:
1. 為紓解下課時借還書時的擁擠情形,圖書館設置還書箱,置于圖書館門口,
使借還書可以分流。
2. 小朋友下課投入還書箱裡的書會統一在上課時間整理、上架。
3. 若「同一節下課」就要立刻再借書,「請勿」將要還的書投入還書箱,改為直接到
櫃臺還書。因為若個人借閱量已滿,還書箱裡的書尚未註銷,是無法借書的喔!
(五)入館閱讀:
1. 鞋子要按照號碼置入鞋櫃,脫鞋入館閱讀
2. 要利用「書插」借閱館內書籍,讀完務必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