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敏國小本土語母語日實施計畫

 

宜蘭縣士敏國民小學推動「台灣母語日」活動實施計畫

 

一、依據:

(一)九年一貫課程綱要。

(二)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推動臺灣母語日活動實施要點。

二、目標:

(一)倡導母語教學活動,提昇學生運用母語能力及深化母語根基。

(二)增進學生善用日常母語,強化族群合及減少母語能力流失。

三、實施對象:本校全體學生

四、實施內容:以閩南語教學為主,客家語及原住民語為輔。

五、實施原則:

(一)生活化:藉由日常生活中之母語交談,增進母語溝通的能力。

(二)趣味化:以生動活潑的教學,培養學生熱愛母語的情操。

(三)隨機化:採用隨機教學,增進師生母語的能力。

(四)普及化:透過母語教學,將母語普遍推廣到每位學生。

六、實施方式:

(一)成立推動小組負責母語日推動事宜並定期召開檢討會。

(二)訂定每週二為本校之臺灣母語日,以閩南語為本校臺灣母語日主要使用語言。

(三)每週二母語日當天朝會時間進行每週一句台灣俗諺、俚語教學。

(四)學校公佈欄設置鄉土諺語專欄,並定期更新。

(五)母語日當天晨光打掃時間播放母語歌謠、俚語等教學CD或錄音帶。

(六)母語日當天廣播及課堂對話盡量以母語進行。平時則鼓勵將母語教學融入各科教學活動對話。

(七)辦理母語之演說、朗讀…等相關學藝活動。

(八)建置母語學習資源網站,方便師生參考運用。

(九)安排一至六年級每週一節「本土語言」課程。

(十)鼓勵學生平日在家多和家人以母語交談。

七、推行小組︰

工作項目工作內容負責人員
計劃與審核1.審核工作計劃

2.定期召開小組會議,協調各有關人員

校長
協助

決策推動

1.負責母語日實施計畫的擬定。教導主任
1.每週一句俚語訂定

2.兒童朝會時間安排學生上台發表事宜

3.母語教學專欄及情境佈置

4.建置本土語言教學網站

教務組長
1.播放母語傳統歌謠、俚語等錄音帶學務組長
1.辦理各項學藝競賽學藝教師
教學計畫

擬定推動

1.教學計畫擬定及課程內容的協商

2.協助推動台灣母語日教學及活動

各班導師及

本土語授課教師

諮詢服務諮詢服務家長代表

地方耆老等

八、預期目標:

(一) 透過母語的教學,能運用流利順暢的母語溝通。

(二) 透過母語教學環境的營造,能將母語運用在日常生活中。

(三) 推展母語教學,能認識本土文化內涵,並傳承本土文化。

九、本計畫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亦同。

 

宜蘭縣士敏國民小學104學年度本土語言選修課程調查表

宜蘭縣士敏國民小學104學年度本土語言選修課程調查表

學生班級

( )年忠班

學生姓名

 

    選

(限一種)

□ 閩南語

客家語

( )四縣腔( )海陸腔( )饒平腔( )詔安腔( )大埔腔

原住民語

( )賽夏語 ( )雅美語 ( )邵語 ( )葛瑪蘭語

( )A 知本卑南語 ( )A 南王卑南語

( )A 初鹿卑南語 ( )A 建和卑南語

( )B 卓群布農語 ( )B 卡群布農語

( )B 丹群布農語 ( )B 巒群布農語 ( )B 郡群布農語

( )C 阿里山鄒語 ( )C 沙阿魯阿鄒語( )C 卡那卡那富鄒語

( )D 東排灣語( )D 北排灣語( )D 中排灣語( )D 南排灣語

( )E 霧台魯凱語 ( )E 東魯凱語 ( )E 多納魯凱語

( )E 萬山魯凱語 ( )E 茂林魯凱語

( )F 汶水泰雅語 ( )F 賽考利克泰雅語

( )F 萬大泰雅語 ( )F 澤敖利泰雅語

( )G 德克達雅語 ( )G 太魯閣語 ( )G 道澤語

( )H 中部阿美語 ( )H 北部阿美語 ( )H 奇萊語

( )H 海岸阿美語 ( )H 馬蘭阿美語 ( )H 恆春阿美語

( )I 巴宰語 ( )I 噶哈巫語

  學生

語言程度

( )能聽 ( )能聽、說

( )能聽、說、讀 ( )完全不會

  家長使用

  的母語

父親 ( ) 母 親( )

祖父( ) 外祖父( )

祖母( ) 外祖母( )

  家長簽章

 

104年5月 日填寫

填表說明:

一、本表係提供舊生(國民小學一至五年級、國民中學七至八年級)於五月底前、新生於報到時調查,做為開設本土語言選修課程之依據。

二、選習之語言類別,國民小學一年級至六年級應就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語等三種本土語言任選一種修習,國民中學則依學生意願自由選習,且以鼓勵持續學習同一種語言為原則,倘確有更換類組之需求,應持續至少一年方得更換。

三、學校開課時,可能以班群方式打破班級界限,依學生選習語言類別編組,實施跑班式協同教學,必要時斟酌降低開班人數。

四、本表填寫完畢,並經家長同意簽章後,請於5月22日前繳回各班導師。

士敏國小教務組 謹啟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推動臺灣母語日活動實施要點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推動臺灣母語日活動實施要點 ( 民國 101 年 11 月 01 日 修正 ) 
 
 一、目的: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推動臺灣母語日,落實學校之課程
  目標及精神,鼓勵學生學習、運用各種臺灣母語,增進各族群間之瞭
  解、尊重、包容及欣賞,奠立臺灣母語於相關領域課程中之基礎,推
  展並營造臺灣母語之優質環境,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所稱臺灣母語,指學校所在社區多數民眾日常使用之閩南語、
  客家語、原住民族語及其他本土語言。

三、實施對象: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以下簡稱各校)及幼兒園
  。

四、實施原則及方法:

  (一)臺灣母語日之規劃及考核等相關事宜,由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負責辦理。

  (二)各校及幼兒園得成立臺灣母語日推動小組,負責擬訂學年度實施
    計畫並推動相關事宜。

  (三)各校及幼兒園得於每週選擇一上課日,為臺灣母語日。

  (四)臺灣母語日之推動,應包括課程規劃、教學實施、課間活動、情
    境布置、創作發表或研究等之深度運用,於教師教學、親師生溝
    通、同儕互動時,儘可能使用當地多數居民所屬之臺灣母語,並
    應兼顧地區少數族群較常使用之日常語言。

五、績效訪視: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就各校及幼兒園推動臺灣母語日
  之辦理情形,進行定期及不定期訪視;必要時,本部得依訪視結果,
  進行抽訪。

六、獎勵措施:推動臺灣母語日績效卓著之機關、學校或人員,得由該管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公開獎勵表揚。績效不彰之機關、學校或人員,由
  該管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督導改善並追蹤輔導。

七、連江縣政府及金門縣政府得參照本要點,另定實施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