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114年5月2日府教多字第1140069940號函「114
年宜蘭縣語文競賽實施計畫」辦理。
二、請各報名單位(公所、學校)於114年9月8日至12日至本府教育
處多教科領取獎狀。
三、倘需申請指導教師證明(學生組獲得優勝名次者)及參賽證明者
請於114年9月19日(星期五)前由學校統一提出申請送至本府教育
處多教科彙辦,逾期不予受理。(申請書,詳如旨揭計畫附件2及3)114公告-114年縣語文競賽成績公告附檔
一、依據本府114年5月2日府教多字第1140069940號函「114
年宜蘭縣語文競賽實施計畫」辦理。
二、請各報名單位(公所、學校)於114年9月8日至12日至本府教育
處多教科領取獎狀。
三、倘需申請指導教師證明(學生組獲得優勝名次者)及參賽證明者
請於114年9月19日(星期五)前由學校統一提出申請送至本府教育
處多教科彙辦,逾期不予受理。(申請書,詳如旨揭計畫附件2及3)114公告-114年縣語文競賽成績公告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