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附114年宜蘭縣語文競賽成績公告一覽表,請查照

一、依據本府11452日府教多字第1140069940號函「114

年宜蘭縣語文競賽實施計畫」辦理。

二、請各報名單位(公所、學校)11498日至12日至本府教育

處多教科領取獎狀。

三、倘需申請指導教師證明(學生組獲得優勝名次者)及參賽證明者

請於114919(星期五)前由學校統一提出申請送至本府教育

處多教科彙辦,逾期不予受理。(申請書,詳如旨揭計畫附件23114公告-114年縣語文競賽成績公告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