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1月30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90004550號函辦理。
二、本縣許可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且未取得學籍之學生(簡稱無學籍自學生)參加本屆科展亦循各層級參賽,另請有意參加科展者務必於109年2月27日(星期四)前逕至本縣實驗教育創新育成中心侯小姐(連絡電話:03-9255761分機50)報名登記,俾利辦利後續初賽事宜。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1月30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90004550號函辦理。
二、本縣許可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且未取得學籍之學生(簡稱無學籍自學生)參加本屆科展亦循各層級參賽,另請有意參加科展者務必於109年2月27日(星期四)前逕至本縣實驗教育創新育成中心侯小姐(連絡電話:03-9255761分機50)報名登記,俾利辦利後續初賽事宜。
依據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108年12月13日科實字第10802006311號函修正發布之「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辦理。
宜蘭縣政府配合中央防疫工作,本縣所屬各級學校(含公立幼兒園)延至2月25日開學,寒假輔導課程及活動自2月3日起全面暫停。
依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日決議,為維護師生健康,教育部決定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108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日延後2週至2月25日開學。該學期休業式延後至7月14日辦理,另原定2月15日配合1月23日(小年夜)彈性放假調整上課之機制相關措施予以取消。
基於12歲以下之學童乏人照顧,若家長有親自照顧之需求,基於防疫的必要措施,2月11日至2月24日期間,受雇之家長其中1人得請防疫照顧假,雇主應予准假。
原來即已開學的私立幼兒園及原已上課的安親班與補習班,維持現況,但須加強檢測與管理。
至於國中會考、技專統測、大學指考,各項入學考試日程維持不變,命題範圍將配合縮減調整,不影響學生考試權益。
因應教育部公告延長寒假縮短暑假乙事,為強化各級學校防疫整備效果,宜蘭縣政府林姿妙縣長宣布本縣所屬高中、國中小(不含國立、私立學校,以及鄉鎮市立幼兒園、私立幼兒園等教育機構,各該機構可自主決定是否同步辦理)寒假期間下列相關課程或活動,明日起一律停止活動或上課:
一、學校附設幼兒園課後留園及特殊生課後照顧專班。
二、學校寒假期間課輔、營隊、校隊校內及戶外集訓。
三、學校內收費社團、返校日、返校打掃。
另若有特殊情形,各校可就個別情形提出申請。 教育部通報(定稿)1090201 教育部通報1090130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1月2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80149682號函辦理。
二、因應108學年度正式推動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歷程檔案,請貴校(單位)或實驗教育辦理者配合學習歷程檔案各項工作期程,完成相關系統及行政作業,以維護學生權益。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11月29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80140848A號函辦理。
二、旨揭規格表已登載於國立草屯高級商工職業學校網站108課綱宣導配套宣導資料(含學生學習歷程檔案)(http://www.ttvs.ntct.edu.tw/ischool/publish_page/192/),以供瀏覽下載,請貴校(單位)或實驗教育辦理者配合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完成各項系統及行政作業,以確保學生權益。
一、依據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108年11月28日科實字第10802006020號函辦理。
二、隨著國際教育趨勢以學生為學習主體,重視跨域、整合、溝通協商、解決複雜問題能力的教育理念,在不侷限於「科學」範疇的思考下,邀集國中至大學教育現場優秀專家與教師共同規劃辦理,以培育具備自主學習、分析思辨、系統思考、關懷世界、團隊合作及溝通表達能力的跨域整合人才為目標。計畫辦理四年來共有來自全國629名國一至高一階段學生主動申請,最後培育137位學生加入此一創新學習模式的實踐歷程,成效良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著重「核心素養」發展,培養適應現在生活及面對未來挑戰所需具備知識、能力與態度,並強調全人教育及跨域統整的目標,與本計畫目標相呼應。
三、本案重點如下:
(一)參加對象:
1、現就讀國內公私立國一至高中(職)一年級(含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提出申請。
2、分為一般組及進階組,進階組需曾錄取本計畫並完成培訓之學生,始得報名。一般組與進階組分別審查,總共預計錄取名額為40名。
(二)報名時間:
1、自108年12月20日上午9時起至109年1月22日中午12時止,
一律採線上報名,並備妥相關文件,於報名同時上傳完成,始完成報名作業。
2、本(108)年度採用Google線上表單與檔案上傳功能,供報名與上傳檔案可同時作業,請預先準備Google帳號,以利報名。
(三)相關計畫內容請見簡章,或於上班時間洽詢實驗組卓家萱老師,電話( 0 2 ) 6 6 1 0 – 1 2 3 4分機5 4 7 1; 電子郵件d9659962003@mail.ntsec.gov.tw。
(四)相關文件請至科教館官網/科教活動/青少年跨域整合人才/下載。
(五)歡迎加入活動粉絲專頁掌握即時資訊https://www.facebook.com/ntsec2016
四、檢附本案簡章及申請表各1份。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10月31日臺教技(儲專)字第1080159703A號函辦理。
二、旨案申請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一)適用對象:在中華民國設有戶籍之高級中等學校108學年度應屆畢業生,但畢業當學年度就讀教育部核定「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勞動部核定「雙軌訓練旗艦計畫」及「產學訓合作訓練」者,因有相關補助及就學與就業配套方案,不得申請。
(二)申請期程:請於108年11月1日至109年3月16日間至本案填報系統填寫申請書。
(三)學生帳號密碼:請填妥「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非與學校合作)109年度學生帳密申請表」,並回傳至系統服務信箱(youngcloud@mail.ncnu.edu.tw)。
(四)學生線上申請方式如下:
1、網址:
(1)本方案填報系統網址:https://young.cloud.ncnu.edu.tw/。
(2)APP下載(QRCode請參考操作手冊):
甲、Android系統:https://play.goog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trickpie.young2&hl=zh_TW。
乙、IOS系統:https://itunes.apple.com/tw/app/%E9%9D%92%E5%B9%B4%E5%84%B2%E8%93%84%E5%B8%B3%E6%88%B6/id1435485258?mt=8。
2、填寫申請書後,請依照下面步驟完成申請程序:
(1)申請書下載(自傳、職場(學習及國際)體驗探索規劃及共同注意事項等完整申請資料)。
(2)學生和法定代理人詳閱並簽名後交回本府教育處實驗教育創新育成中心。
(3)學生申請書各項資料完備,若資料不完整者,將影響教育部複審結果。
三、請家長及學生務必詳閱本方案內容、宣導相關權利、義務及「共同注意事項」;並請申請職場體驗之學生積極參與勞動部辦理之就業媒合活動及職前講習課程。
四、有關本系統操作手冊,請逕至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系統(網址:https://young.cloud.ncnu.edu.tw/index)最新消息下載。
五、檢附本案「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非與學校合作)108年度學生帳密申請表」及「共同注意事項(108年10月修正)」各1份。
附件1-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非與學校合作) 學生帳密申請表(excel檔)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10月22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80122474A號函辦理。
二、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13條及第16條第1項規定,經本府許可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擬自108學年度第2學期起同時取得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學籍之學生,應依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之規定入學,並由其法定代理人就課程與教學之實施、成績之評量、校內活動之參與、學雜費之收取及其他有關實驗教育之事項,與該學校擬訂合作計畫,經學校函報教育部許可後進行合作。
三、擬自108學年度第2學期起與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擬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合作計畫之學生(或其法定代理人),應由各該學校於109年1月9日(星期四)前(以郵戳為憑),檢具合作計畫1份(併附光碟1份)函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並將合作計畫一式15份以副本抄送本署委辦學校國立和美實驗學校教務處協助彙整;逾期申請者,不予受理,並列為考核之參據。
四、檢附旨揭合作計畫參考格式電子檔1份供參。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10月23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80116076號函辦理。
二、考量實驗教育學生特殊需求,該署委託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建置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實驗教育學生學習歷程填報平臺。為使實驗教育辦理者及學生了解填報平臺操作方式,順利建置個人學生學習歷程檔案,爰規劃辦理旨揭說明會。
三、北區場次研習重要事項如下:
(一)日期:108年11月4日(星期一)。
(二)時間:下午1時30分。
(三)地點:中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大新館數位演講廳(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27號)。
(四)參加對象:
1、依據實驗教育三法設立之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型態、公辦民營及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辦理者、教師及學生。
2、依據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規定,與參與實驗教育學生訂有合作計畫之學校相關業務承辦人。
(五)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線上報名,請逕至「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問卷中心」報名(網址:https://tinyurl.com/yxdws5cb),並於108年10月30日(星期三)前完成報名手續。
(六)貴校(單位)出席人員往返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依規定報支。
(七)全程參與活動之人員,將核給2小時研習時數。
(八)倘有相關疑義,請逕洽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實驗教育學生基本資料填報平臺」客服專線,電話:(049)2910-960,分機3966。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9月30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80110598號函辦理。
二、為教育部對外文宣簡報之一致性,該署提供旨揭公版簡報,以作為學校及實驗教育辦理者後續進行宣導說明及教育訓練之簡報範本架構。
三、旨揭電子檔,已掛載於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實驗教育學生基本資料填報平臺(網址:https://exes.k12ea.gov.tw/)及國立草屯高級商工職業學校「108課綱配套宣導資料下載專區」(網址:www.ttvs.ntct.edu.tw),提供各界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