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教育部109年6月24日臺教社(四)字第1090089102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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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檢送「109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實施要點」1份,請查照。
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9年6月18日藝演字第1090001794號函辦理。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自治及參與之培力研習延長報名時間至109年6月30日(星期二),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踴躍報名,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6月1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070773A號函辦理。
二、報名資訊摘要如下:
(一) 研習時間:109年7月16日(星期四)至7月17日(星期五)2天1夜。
(二)研習地點:薆悅酒店野柳渡假館(新北市萬里區港東路162-2號)。
(三)參加對象:
1、全國高級中等學校預定(現任)擔任學生會及其他相關自治組織等幹部,或曾有依法代表學生參與校園相關會議之經驗,有意願者自由報名(以109學年度預定擔任幹部者為優先),惟同一學校至多2名參與。
2、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未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取得學籍者,係由本府推薦至多2名。
(四)招收名額:40至50名學生。
(五) 課程內容:請詳見實施計畫附件二。
(六)報名方式:請填妥報名表(詳如實施計畫附件一)於109年6月30日(星期二)前寄達本縣實驗教育創新育成中心侯小姐收。
三、報名事項倘仍有疑義,請洽國立宜蘭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學
務處)阮子修主任,聯絡電話:03-93841470。
四、檢附本案實施計畫1份,如有未盡事宜部分,請詳閱實施計畫事宜。
【轉知】檢送「109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1份,請查照。
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9年6月8日藝演字第1090001592號函辦理。
【宜蘭縣競賽資訊】檢送修正後之「109年宜蘭縣語文競賽實施計畫」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請踴躍報名參賽,請查照。
一、依據中華民國109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參與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有學籍者,請洽詢原設籍學校。
三、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無學籍且有意參賽者,請於109年8月3日(星期一)前檢附以下資料親自或郵寄至本縣實驗教育創新育成中心侯小姐收(地址:宜蘭市中山路一段755號)參加縣賽,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
(一)學生證
(二)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務必設籍本縣)
(三)報名表單紙本
(四)競賽員著作授權同意書及錄音錄影同意書
四、請欲參賽者留意修正後計畫及期程,以維護其自身參賽權益。
五、倘有競賽相關疑問,請逕洽本府教育處多元教育科游依蘋小姐,聯絡電話:(03)9251000分機2623。
【轉知】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英文單字比賽實施計畫」1份,請高級中等教育階段之學生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6月8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90054651A號函辦理。
二、該署為提升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英語文表達能力,培養接軌國際的良好語言基礎,辦理旨揭活動。
三、參加對象:
(一)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普通科一至三年級之在學學生。
(二)全國高級中等學校綜合高中學程ㄧ年級及二、三年級修習學術學程之在學學生。
(三)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四、辦理方式:
(一) 分為「校內初賽」、「區域決賽」二階段比賽方式。
1、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有學籍者,請洽詢原設籍學校。
2、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無學籍者,請於109年9月11日(星期五)前洽詢國立華僑高級中等學校(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32號)查詢校內初賽方式。
五、重要日程及地點:
(一)校內初賽:各校應於109年10月8日(星期四)前辦理完畢。
(二)區域決賽報名時間:自109年10月12日(星期一)上午8時起至109年10月14日(三)。
(三)區域決賽比賽時間及地點:109年10月31日(星期六)上午10時,於國立華僑高級中等學校(北區)、國立彰化女子高級中學(中區)、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南區)同時辦理。
六、本競賽區域決賽一律以網路方式報名,請至109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英文單字比賽專屬網站(http://service.hgsh.hc.edu.tw/109vocabulary)報名;完成報名後,請各校務必下載報名學生名冊並核章,於109年10月14日(星期三)前傳真至總承辦單位,以供檢核(傳真號碼:03-5426620,連絡電話:03-5456611#203),如需申請身心障礙考生特殊應考服務,亦請併同於109年10月14日(三)報名結束前,將「附件五:特殊應考服務申請表」上傳至報名網站,以供檢核。送總承辦單位,以供檢核,逾期不予受理。
七、如有未盡事宜部分,請詳閱實施計畫事宜, 請高級中等教育階段之學生踴躍報名參加。
【轉知】檢送「中華民國109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1份,請查照。
依據南投縣政府109年5月27日府教社字第1090123722號函辦理。
【轉知】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自治及參與之培力研習營實施計畫」1份,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欲報名之學生於109年6月17日(星期三)前完成報名,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6月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060140A號函辦理。
二、報名資訊摘要如下:
(一) 研習時間:109年7月16日(星期四)至7月17日(星期五)2天1夜。
(二)研習地點:北區俟招標結果為之。
(三)參加對象:
1、全國高級中等學校預定(現任)擔任學生會及其他相關自治組織等幹部,或曾有依法代表學生參與校園相關會議之經驗,有意願者自由報名(以109學年度預定擔任幹部者為優先),惟同一學校至多2名參與。
2、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未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取得學籍者,係由本府推薦至多2名。
(四)招收名額:40至50名學生。
(五) 課程內容:請詳見實施計畫附件二。
(六)報名方式:請填妥報名表(詳如實施計畫附件一)於109年6月17日(星期三)前寄達本縣實驗教育創新育成中心侯小姐收。
三、報名事項倘仍有疑義,請洽國立宜蘭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學務處)阮子修主任,聯絡電話:03-93841470。
四、如有未盡事宜部分,請詳閱實施計畫事宜。
【轉知】檢送教育部國民及約學前教育署「全國高級中等學校109學年度各類學生技藝競賽實施計畫」及報名表各1份,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欲參賽之學生於109年5月28日(星期四)前報名,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5月22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90060676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係為落實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15條第1項規定,舉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技藝競賽;復依「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未取得學籍學生受教權益維護辦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實驗教育學生得持學生身分證明,比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推動學生參與技藝競賽相關規定,享有平等參與技藝競賽之權益。
三、據此,109學年度係首次納入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參賽,其遴選及報名方式說明如下,餘詳見「全國高級中等學校109學年度各類學生技藝競賽實施計畫」:
(一)取得學籍者,由學生設籍學校於109年5月28日(星期四)前檢附報名表函報該署報名,並由該署通知設籍學校及參賽學生,至指定學校參加初賽。
(二)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未取得學籍者,請於109年5月28日(星期四)前繳交實驗教育計畫及本計畫報名表,另敘明相關專業領域證明及欲參賽職種,送達本縣實驗教育創新育成中心(侯小姐收),後續將由該署通知參賽學生,至指定學校參加初賽。
四、本計畫另公告於該署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技藝競賽資訊平臺(http://sci.me.ntnu.edu.tw/),如對本案有相關諮詢或報名問題等,請逕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9年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技藝(能)精進計畫服務電話:(02)7749-5298、(02)7749-5689。
【轉知】有關「109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孝道故事徵文比賽」案,請學生踴躍參加,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5月2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057470A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內容摘述如下:
(一)徵件對象: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在學學生、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二)徵件主題:選擇與孝道相關之主題,撰寫與孝道相關之故事,題目由參賽者自訂。
(三)活動時間:即日起至109年9月18日(星期五)止。
(四)徵件評選:將邀請專家學者依計畫評選標準進行評比,區分國小學生組、國中學生組、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組,擇優選出特優、優等、佳作及入選等作品。
(五)獲獎者作品將公告於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孝道教育資源中心網站,並視疫情趨於和緩,可辦理實體頒獎典禮無虞時,另案擇期公告辦理。
三、如有相關洽詢事宜,請洽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許育靜專案助理,聯絡電話:(07)7613875轉499,電子信箱:yuch830520@tea.nknush.kh.edu.tw,聯絡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89號(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孝道教育資源中心)。
四、檢附109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孝道故事徵文比賽實施計畫1份,請詳閱實施計畫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