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實驗教育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作業要點」規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1月8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00149963號函及本府110年11月8日府教學字第1100184375號辦理。
二、請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修正後之「109學年度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實驗教育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作業時程表」,完成相關系統及行政作業,以維護學生權益。
三、 針對學生學習歷程檔案相關系統操作若有疑問,請逕洽國立暨南國際大學資訊工程學系教育行政資訊系統研發中心,聯絡電話:(049)2910960分機3966,電子信箱:exes@mail.ncnu.edu.tw 。
四、檢附109學年度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實驗教育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作業時程表(修正版)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