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歷程檔案訊息轉知】請實驗教育辦理者(學生家長或申請人)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所定「109學年度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實驗教育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作業時程表」於110年11月15日前完成提交作業,以維護學生權益,請查照。

一、依據「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實驗教育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作業要點」規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118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00149963號函及本府110118府教學字第1100184375辦理。

二、請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修正後之「109學年度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實驗教育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作業時程表」,完成相關系統及行政作業,以維護學生權益。

三、 針對學生學習歷程檔案相關系統操作若有疑問,請逕洽國立暨南國際大學資訊工程學系教育行政資訊系統研發中心,聯絡電話:(049)2910960分機3966,電子信箱:exes@mail.ncnu.edu.tw

四、檢附109學年度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實驗教育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作業時程表(修正版)1份供參。

附件-109學年度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實驗教育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作業時程表(修正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