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4月9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00040411A號函辦理。
二、依據「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未取得學籍學生受教權益維護辦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參與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而未取得學籍之學生,得持學生身分證明,比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推動學生參與技藝競賽相關規定,享有平等參與技藝競賽之權益。另依「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技藝競賽實施要點」第5點規定略以,學生報名參賽資格包括「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且其實驗教育計畫課程所屬類型為技術型之應屆畢(結)業學生。」
三、承上,有關參與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參加「全國高級中等學校110學年度各類學生技藝競賽」之報名方式如下:
(一)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取得學籍者:由設籍之高級中等學校依規定採線上方式進行報名,並參加設籍學校所舉辦之校內初賽,俾利取得參賽資格。
(二)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未取得學籍者:請於110年5月7日(星期五)前繳交「實驗教育計畫」及「競賽報名表」(並註明欲參賽職種)至本縣實驗教育中心侯小姐收(逾期不予受理),並由本縣函報該署進行報名,另由該署通知參賽學生,至指定學校參加資格賽。
(三)另配合國內疫情之發展,本競賽將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規劃,於「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技藝競賽資訊平臺」(https://
sci.me.ntnu.edu.tw/)統一公告各類競賽期程之異動資訊,俾利資訊公告之即時性,且以維護自身參賽權益。
四、如對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參賽有相關諮詢或報名問題等,請逕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0年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技藝(能)精進計畫服務電話:(02)7749-5298、(02)-7749-5689。
五、檢附「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參加全國高級中等學校110學年度各類學生技藝競賽報名表」及「群科歸屬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