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中華民國109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參與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有學籍者,請洽詢原設籍學校。
三、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無學籍且有意參賽者,請於109年8月3日(星期一)前檢附以下資料親自或郵寄至本縣實驗教育創新育成中心侯小姐收(地址:宜蘭市中山路一段755號)參加縣賽,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
(一)學生證
(二)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務必設籍本縣)
(三)報名表單紙本
(四)競賽員著作授權同意書及錄音錄影同意書
四、請欲參賽者留意修正後計畫及期程,以維護其自身參賽權益。
五、倘有競賽相關疑問,請逕洽本府教育處多元教育科游依蘋小姐,聯絡電話:(03)9251000分機2623。